![]() |
|
|||
據中國之聲《新聞縱橫》報道,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昨天(16日)公佈了深圳機場“3.01”較大交通事故調查結果,認定造成事故的原因是,女司機楊某某超速行駛,楊某某應該承擔此事故的全部責任。
3月1日下午3點半,楊某某駕駛奔馳小型轎車,在深圳機場T3航站樓離港平臺高架橋轉彎路段撞擊觀看飛機起降的人羣,造成9人死亡,24人受傷。楊某某也在事故中不幸遇難,事發後有媒體報道說,她是在救助其他傷者的時候不幸墜橋死亡的,但警方昨天在通報中否認了這種說法。
女事故造成大量人員傷亡,由於車主楊某某已經死亡,賠償事故死傷者成爲問題,因爲楊某某僅僅繳納的交強險,但保險賠償金額不夠賠付死傷者費用。對此,交警部門表示,目前救治和安置費用暫由深圳寶安區政府墊付,初步統計,此次事故的安撫救濟金額估計超過1000萬元,相關部門正在對此進行研究,保障死傷者及家屬得到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