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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新媒報道,新加坡大法官梅達順本月23日代表該國司法界人士,向前總理李光耀的辭世致哀,並在文告中稱:“李光耀先生一直都是法治社會的提倡者,自他擔任總理以來,便致力於根除公共機構的貪腐行爲。”
據報道,梅達順在文告中指出,李光耀是新加坡第一任總理,同時也是該國律師界倍受尊敬的一員。在李光耀爲新加坡設下的願景中,一個由獨立和清廉司法部門領導的司法制度,包括一流的法律學院、強而有力的專業和優秀的司法服務等,是最爲重要的。
據瞭解,李光耀早前畢業於英國劍橋大學法律系,他在考取雙重第一榮譽學位後回到新加坡,1950年在黎覺與王律師館(Laycock & Ong)執業。李光耀不僅擔任工會的法律顧問,也經常承辦無償服務。
在1955年,李光耀和弟弟李金耀及妻子柯玉芝一起創辦李及李律師樓,他在此執業了10年,直到1959年步入政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