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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記者從交管部門獲悉,截至目前,天津市中心城區21處路口安裝了右轉信號燈,且已經投入使用,其中河東區有3處。提示市民駕車經過這些路口時,一定要按信號燈指示通行。
日前,記者來到河東區新開路華昌道交口,在這裏,從李公樓立交橋下橋右轉新開路的機動車,全部按照交通信號燈的指示有序通過,路口交通秩序井然。
記者在採訪過程中,遇到了住在和平區每天都要到河東工作的張小姐,張小姐告訴記者:“原來沒有右轉信號燈的時候,非機動車和行人直行,機動車右轉,特別危險,開車的時候有盲區,有時候不注意就會發生剮蹭情況,有了右轉信號燈以後,這種情況就會減少很多。”行人馬女士說:“自從路口裝了右轉信號燈,走路和騎車都感覺放心多了、也安全多了。”
交管河東支隊衛國道大隊副大隊長莫滿介紹:“增設右轉信號燈,是因爲路口右轉車輛與橫過道路的行人 存在交叉,影響行人通行安全。在路口設置右轉信號燈的目的在於降低路口處機動車和非機動車的交叉干擾度,增加機動車通過路口時的流速,以達到在早晚高峯時段出行車輛最大和有效的通過路口的同通行率。右轉信號燈自啓用以來,提高了大型路口的通行能力,減少在路口發生事故的機率,路口通行效率增加了15%以上,行人和非機動車的遵章率也有所提高。”
在未設置右轉信號的路口紅燈亮時,在不妨礙被放行的車輛、行人通行的情況下,右轉車輛可以通 行,但以下兩種情況,紅燈亮時禁止機動車右轉:1.當交通信號燈處懸掛有“紅燈亮時禁止右轉”、“紅燈亮時不可右轉”等輔助標誌;2.當交通信號燈設有單獨的右轉箭頭信號燈,且爲紅燈。需要提醒的是,當右轉信號燈顯示爲黃燈閃爍時,准許車輛通行,但轉彎車輛不得妨礙被放行的直行車輛、行人通行。
據瞭解,依據交通安全法的相關規定,違法者將被罰款200元,記6分,這就意味着,如果兩次闖行右轉紅燈,駕駛人駕駛證上的12分將會被扣光,需要參加相應培訓後,重新參加科目一考試,考試合格後,才能駕車上路。
新聞鏈接
河東區3處路口右轉燈點位
1.新開路華昌道交口:李公樓橋、華昌道由西向南右轉新開路
2.六緯路大直沽中路交口:六緯路由東向北右轉大直沽中路
3.華昌道王串場一號路交口:順馳橋、華昌道由東向北右轉王串場一號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