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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男子報警讓“佔”自己房子不搬的姨姐夫騰房。不想,自己卻因涉嫌詐騙罪被西青警方依法刑事拘留,送進看守所,這裏面有啥隱情?
姨姐夫占房不搬?
3月27日上午11時許,公安西青分局大寺派出所接田某某報警稱,自己的姨姐夫佔着自己已賣出的房子不騰房,現在買房人要入住,雙方僵持不下,要民警予以調解。民警迅速趕到了王村某小區的事發現場。
田某某告訴民警,他的房子在今年1月就已通過房屋中介賣給了市民老張。但騰房日期一直拖到3月底。田某某向民警解釋稱,不是自己不搬,而是住在這裏的姨姐夫陳某一直不肯騰房。然而,姨姐夫說出的一番話,讓原本並不複雜的事情突然變得不再那麼簡單。
姨姐夫陳某向民警解釋了自己不騰房的原因,並拿出了田某某親自寫的一張欠條。紙條上寫着,因欠陳某160萬元,田某某承諾,如果不能還款,他自願將自己名下的房屋(被田某某出售的這套)、父母名下的兩套房屋以及梅江一處房產共四套房子抵賬,上面有田某某的簽名,書寫日期爲今年3月。
許高息借款160萬元
陳某稱去年8月時,田某某找到陳某和其愛人稱,他和別人合夥幹工程,資金有點緊,向陳某他們借款。當時,田某某承諾,還款時同時給付高額利息。見回報相當誘人,陳某兩口子就借給了田某某160萬元。半年多了,田某某一直沒有還錢,更別說高額利息了。多次催要沒有結果,陳某就搬到了田某某家。今年3月,兩人找田某某再次催賬,於是就出現了陳某手中的那張“承諾”。陳某的話是真的還是假的,民警決定將田某某,陳某帶回派出所做進一步審查。
爲還高利貸連續“殺熟”
面對民警的訊問,田某某終於交代了事情的來龍去脈。據其交代,他替一名外地朋友通過高利貸借了一筆鉅款。此後因這位朋友失蹤,沒有工作和資金來源的田某某爲了償還這筆借款,不得不向周圍親朋借款。當親友追債時,他又不得不繼續向別的親友借款拆東補西。直到最後,他不得不向姨姐家借款。當時,他的想法是如果姨姐追債,他再向別人借。其間,他爲了還債,揹着家人將自己的房子偷偷賣了。不料,姨姐追債時,他再也借不到錢了。無奈之下,他纔在今年3月給姨姐寫了字據。字據上,除了他將自己已賣出的房子再次抵押給姨姐外,還虛構了並不存在的一處位於梅江的房產,用於矇騙被害人。事情至此已經水落石出。因爲田某某的行爲已涉嫌詐騙罪,警方依法將其刑事拘留。
見到田某某因涉嫌犯罪被抓,明事理的陳某也主動提出,老張買房的行爲在田某某給自己寫字據前,這套房子理應歸他所有,自己儘快騰房。對於自己被騙的160萬元,他表示會通過司法途徑,以刑事附帶民事的方式向田某某進行追討。(文中被害人均爲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