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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日前,本市武清區人民檢察院依法對涉嫌連續盜竊門臉店鋪的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相關案件中有的失主認爲損失不大嫌麻煩或者心存其他顧慮而沒有及時報警,竊賊雖然落網而其所犯過的案件卻並非都能逐一覈實,辦案人員不得不根據線索費盡周折找尋失主。檢察官提醒,報警是公民的權利也是義務。檢察機關也會對於公安機關是否依法立案偵查履行法律監督職能。
據該案犯罪嫌疑人張某交代,去年底至今年2月間,其多次實施入室盜竊,作案地點多爲門臉店鋪,作案時間一般爲後半夜,他一般會選擇繁華地段商區的店鋪作爲作案對象,如果發現有的店鋪捲簾門沒有拉到底,他就會嘗試將捲簾門拉上,然後進入屋內實施盜竊。在這些盜竊案件中,有的小超市、門臉商鋪等經營者打烊後沒有將外面捲簾門鎖好,有的捲簾門破損未及時修理,都給嫌疑人可乘之機,最後造成財產損失。
而在這些盜竊案件中,有的失主認爲所失錢款較少或者覺得即使抓到竊賊錢款也難以追回,因爲嫌麻煩或心存其他顧慮而沒有及時報警。檢察官表示,這種情況以往辦案過程中也曾遇到過,公安民警往往要在抓獲盜竊嫌疑人後,還要根據其交代情況以及現場指認情況等線索,再費盡周折尋找失主,從而進一步覈實全部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