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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14日從環保部獲悉,作爲新環保法的配套規定,環保部擬定了《環境保護公衆參與辦法(試行)》公開徵求社會公衆意見。徵求意見稿提出,公衆可參與重大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事件的調查處理。
徵求意見稿同時規定,環保社會組織和環保志願者代表可以擔任環境特約監察員或監督員,對環保主管部門或企事業單位進行監督;環保主管部門要爲環保社會組織環境公益訴訟提供協助。
今年開始實施的新環保法的亮點之一,就是設立專章規定了信息公開與公衆參與。新環保法第五章提出,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依法享有獲取環境信息、參與和監督環境保護的權利。這一章同時對環境公益訴訟等進行了規定。環保部表示,徵求意見稿就是爲落實第五章的規定製定的。
根據徵求意見稿,環境保護公衆參與的範圍包括:制定或修改環境保護法律法規及規範性文件、政策、規劃和標準;編制規劃或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對可能嚴重損害公衆環境權益或健康權益的重大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事件的調查處理;監督重點排污單位主要污染物排放情況,以及防治污染設施的建設和運行情況;環境保護宣傳教育、社會實踐、志願服務及相關公益活動以及法律、法規或規章規定的其他事項。
此外,徵求意見稿規定,公衆依法享有獲取環境信息、參與和監督環境保護的權利。公衆認爲其環境權益受到侵犯的,可以通過法定途徑尋求行政或司法救濟。環保主管部門可以通過徵求意見、問卷調查、座談會、論證會、聽證會等方式徵求公衆對相關事項或活動的意見和建議。
徵求意見稿還鼓勵有條件的環保主管部門設立環保有獎舉報專項資金;公衆舉報情況屬實的,可對舉報單位或人員予以獎勵;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應當建立健全公衆參與工作機制,定期對公衆參與工作進行考覈、評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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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環境違法案涉罰金31億餘元
據環保部14日通報,2014年全國各地進一步加大環境行政處罰力度,全國共立案查處環境違法案件7萬餘件,罰款數額達31億餘元,廣東和浙江行政處罰案件數均超過萬件。
環保部14日公佈的2014年全國環境行政處罰情況和環境污染犯罪案件移送情況顯示,2014年全國共立案查處環境違法案件73160件,下達行政處罰決定83195份,罰款數額總計316832.6萬元,分別比2013年增長10.5%、25.5%、34.4%。其中,已執行決定67251件,執行率爲81%,結案70864件,結案率爲85.1%。
2014年,地方各級環保部門向公安機關移送涉嫌環境污染犯罪案件總計2180件,超過2013年的3倍,公安機關受理2080件,比2013年多受理1443件,受理率達95.4%。
環境處罰決定20個工作日內須公開
據記者瞭解,爲落實新環保法有關信息公開的要求,環保部近日首次明確行政處罰信息的公開方式,要求各級環保部門要在20個工作日內向社會公開環境行政處罰決定書全文,切實做到查處一起、公開一起。通過信息公開,強化外部監督力度,將行政處罰行爲放置於紀檢、檢察機關及全社會的共同監督下,通過“陽光執法”倒逼環境執法行爲規範化的提升。
環保部提出,對於行政處罰信息報送不及時、環境行政處罰鬆軟、移送司法案件少的地區,環保部將聯合最高人民檢察院督查督辦。對發現的包庇縱容環境違法犯罪、嚴重監管失職的案件線索,環保部將直接移送最高人民檢察院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