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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記者從最高人民檢察院瞭解到:最高檢偵查監督廳與公訴廳聯合下發《關於對涉嫌污染環境犯罪第一批12起案件予以掛牌督辦的通知》,並就掛牌督辦工作作出詳細部署。
據悉,全國檢察機關自今年3月初開展“破壞環境資源犯罪專項立案監督活動”後,深入推進檢察機關破壞環境資源犯罪專項立案監督活動,形成打擊污染環境犯罪的合力。近日,天津市檢察機關對犯罪嫌疑人李某某等4人以涉嫌污染環境罪批准逮捕,這是這批掛牌督辦案件中第一起犯罪嫌疑人被批准逮捕的案件。
據瞭解,犯罪嫌疑人李某某、周某某、袁某某等三人系天津憲奎化工廠經營者及司機,在明知憲奎化工廠沒有處理廢水資質的情況下,經犯罪嫌疑人邊某某聯繫,天津某化工有限公司將生產過程中產生的廢水提供給憲奎化工廠用於提煉硫酸銅,並將提煉硫酸銅產生的廢酸水非法排放,兩年來共計非法排放廢酸水合計1萬餘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