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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日,網曝『一名男子殘忍毆打孩子』的視頻引發網友廣泛關注。據陝西省延安市洛川縣警方稱,被打的男童顱骨骨折,無生命危險,打人者王蛟龍(男,28歲)患有精神分裂癥,已被刑拘,案件正在進一步調查中。
施暴30多秒兩路人無視
網友上傳孩子被打視頻時長1分44秒,一名男童拿著簸箕和笤帚在掃地,3秒鍾後,一名穿黑色上衣的男子從拐角處走來,直接用腳踹倒了男童,又狠踹其肩部及頭部,用笤帚和簸箕連續猛擊孩子頭部和身體其他部位,整個毆打過程持續了30多秒,其行為野蠻、殘忍。據該視頻顯示,事情發生後有兩人經過,一人騎摩托車,一人步行,但他們都只是扭頭看了一眼,沒有停下腳步,更未上前制止。視頻末尾,有6人從旁邊的房間衝出來,幾名男子上前將打人者制服在地。
該視頻被多次轉發,網友幾乎一邊倒地譴責打人者,還有人指責兩名路人。『就算是怕起正面衝突,也應該報警叫人而不是直接無視走掉;再有,孩子家長也應該看好孩子』。一名網友在該視頻後面發表評論。
經醫院檢查男童無大礙
受傷男童被送到了洛川縣人民醫院。昨天上午,記者聯系上該院主治醫生王醫生。王醫生說,被打男童4日晚送到醫院,顱骨輕微骨折但意識清醒,臉上和手上有被打後的淤青,孩子受到驚嚇精神狀態不佳,『已入院3天,無生命危險,孩子父母今早上帶他到西安大醫院做檢查了』。
昨天中午,中華少年兒童慈善救助基金會9958兒童緊急救助項目,西安的一名志願者邱華趕到西安市兒童醫院陪同男童及父母一起在醫院檢查。
昨天下午5點,西安市兒童醫院接診醫生許冠平介紹,上午9點孩子進入她的診斷室時,她發現,孩子精神狀態很好,還很調皮。經過診斷,從孩子的CT檢查結果來看,臨床診斷為腦外傷。影像診斷結果為左側額頂部頭皮血腫,皮下積氣,左側頂骨骨折。『其實並沒有太大問題,只需要服用消炎藥防止發炎即可,也沒有必要住院治療。』聽說孩子沒大事,男童的父母纔放了心。邱華說,將會盡量為孩子父母提供幫助。
警方稱施暴者患精神分裂
昨天下午,洛川縣公安局發布通報稱,5月4日晚8點59分,接到群眾報警稱,洛川縣城中心街『重慶巴鍋香辣菜館』門口,一成年人將一小孩打傷。當晚9點,出警的鳳棲派出所民警在附近群眾的幫助下,將尋釁滋事的成年人(王蛟龍)控制,將受傷小孩送往洛川縣醫院治療。
經調查,4日晚8點43分,洛川縣鳳棲鎮後子頭村王蛟龍(男、漢族、1986年8月20日出生,初中文化程度,患有精神分裂癥,有延安大學附屬醫院、西安精神病衛生中心、第四軍醫大學等醫療機構的診治資料),在縣中心街重慶巴鍋香辣菜館門前,對拿笤帚、簸箕玩耍的兒童哲哲(男、漢族、2012年8月15日出生,洛川縣鳳棲鎮高堡村人),無故實施毆打。王蛟龍已被刑拘。
□家屬
追責暫顧不上孩子康復重要
7日下午,記者在西安市兒童醫院附近的超市門口找到了被毆男孩的父親李培建以及孩子的姨父韓豆豆。李培建是洛川縣鳳棲鎮高堡村村民,事發當時他正在洛川縣城乾活,孩子跟著媽媽在舅舅所租的商鋪玩耍。李培建說,孩子前幾天還常有不清醒的狀態,『現在只要不碰頭部傷處,他狀態就還可以』。
對於打人男子,李培建表示,『我們現在顧不上管別的事情,最關心的是孩子的健康。等孩子康復後該追究的還是要追究。』他說,經過這件事一家人也是引以為戒,不會再讓孩子脫離家長的視線。
□追問
1精神病人傷人是否負刑責?
要看當事人犯罪時能否自辨自控
中國政法大學刑法學教授阮齊林告訴記者,根據刑法規定,精神病人犯罪是否需要承擔刑事責任,很重要的一點是看其是否有刑事責任能力,這需要經過精神病鑒定。如果鑒定結論認為精神病人犯罪時不能辨認或者控制自己的行為,無刑事責任能力,則不負刑事責任。尚未完全喪失辨認或者控制自己行為能力的,屬限制刑事責任能力,應當負刑事責任,但是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如果行凶者是間歇性精神病人,施暴時並未發病,則負完全的刑事責任。
另外,行凶者負什麼樣的刑責,還要看被害人的傷害結果。按照刑法規定,隨意毆打他人情節惡劣,破壞社會秩序的構成尋釁滋事罪;故意傷害他人身體達到輕傷級別的,構成故意傷害罪。
阮齊林教授指出,對於不負刑事責任的精神病人,應當責令其家屬或者監護人嚴加看管和醫療;對於實施暴力行為,危害公共安全或者嚴重危害公民人身安全,社會危害性已經達到犯罪程度,但經法定程序鑒定依法不負刑事責任的精神病人,有繼續危害社會可能的,可以予以強制醫療。該程序由檢察院申請,由法院最終決定。
2如何避免精神病人發病傷人?
監護人應及時喂藥並帶其就醫
回龍觀醫院醫務處主任李娟表示,精神病人會有一些言行舉止上的特征,『認真觀察就能看出來』。
對於精神分裂癥患者攻擊別人的原因,李娟分析有可能是幻聽,『他可能忽然聽到有人在耳朵或者腦袋裡告訴他「你去打那個人」,他就想去攻擊對方。』還可能有妄想,『他可能比較敏感、多疑,感覺周圍的事情對他不利。有人掃地,他懷疑是不是要把他掃地出門。或者突然感覺周圍環境和剛纔不一樣,他會隨意去攻擊任何一個人。』
李娟稱,季節交替時,精神病患者的病情容易反復,精神狀態會出現波動。監護人應該引起重視,讓患者按時服用治療精神病的藥物。
李娟認為,監護人有職責督促患者堅持服藥、定期看門診。『在患者病情波動時應時刻監護,一旦發現患者有傷人的舉動應該及時制止,或者督促患者趕快去醫院就診。』她同時呼吁,法律應該加強對監護人失職的處罰。
3監護人需要承擔什麼責任?
監護人需要承擔民事責任
衛生法專家、華中科技大學同濟醫學院教授卓小勤表示,我國民法通則規定,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造成他人損害的,由監護人承擔民事責任。監護人盡了監護責任的,可以適當減輕民事責任。有財產的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造成他人損害的,從本人財產中支付賠償費用。不足部分,由監護人適當賠償,但單位擔任監護人的除外。
精神衛生法也有相應的規定,即醫療機構出具的診斷結論表明精神障礙患者應當住院治療而其監護人拒絕,致使患者造成他人人身、財產損害的,或者患者有其他造成他人人身、財產損害情形的,其監護人依法承擔民事責任。卓小勤認為,此案中,行凶者的監護人應該承擔民事賠償責任。
卓小勤同時指出,如果監護人確實家庭困難,沒能力支付患者的治療費,按照法律規定,可以請求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患者所在單位等提供必要幫助。他認為,如果基層政府組織在這一過程中有失職行為,僅追究監護人的責任則顯然不公平,還可能涉及對相關基層組織的追責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