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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日前,和平區檢察院反貪部門查辦的一宗受賄案被最高人民檢察院評爲“精品案件”,這也是本市檢察機關反貪部門第一次獲此殊榮。
和平區檢察院在查辦本市某部門一領導幹部受賄案的過程中,體現出了過硬的偵查業務能力和檢察職業操守。在偵查行爲規範方面,無論是在與市紀委銜接調查期間,還是立案後偵查期間,都嚴格執法辦案,法律手續完備,偵查程序合法,反貪部門與偵監、公訴部門的協調配合規範;在偵查能力方面,在涉案人隱瞞掩蓋犯罪事實的情況下,加大了外圍調查取證工作,查清涉案人多起受賄、索賄的犯罪事實,使案件有了重大突破;在案件質量方面,區檢察院從介入案件開始就樹立了打造精品案件的意識,抽調了反貪局、法警隊等部門的十幾名精兵強將組成專案組,並由副檢察長爲組長,精心組織,統一謀劃,在收集證據時,客觀全面,並積極與偵監、公訴部門溝通,對每份證據精雕細琢,做到了證據確實充分,體系完整,在偵查終結時認定的18起犯罪事實,共向18家房地產企業和個人非法索取、收受賄賂摺合人民幣共計680餘萬元,全部犯罪事實的性質、情節均被一審、二審法院予以確定。
被告人受到了被終審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的法律制裁;在辦案效果方面,區檢察院及時採取搜查、凍結銀行存款等手段,全部追繳涉案贓款贓物,爲國家挽回經濟損失600餘萬元,同時,還注重法律效果與社會效果的統一,主動與發案單位聯繫,在嚴格執法的同時確保不影響正常工作,並結合辦案開展形式多樣的法律宣傳和預防犯罪工作,還向發案單位發送了檢察建議書,幫助該單位建章立制,堵塞管理漏洞,取得了良好的社會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