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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明‘你媽是你媽’,這怎麼證明呢?簡直是天大的笑話!”5月6日,李克強總理在國務院常務會議上痛斥某些政府機構故意給老百姓設置障礙。話音未落,在福建泉州市區的黃阿婆,也遭遇了類似的奇葩事——證明自己還活着。
市民
活人爲何要開“健在證明”?
“證明一個大活人健在,要蓋好幾個章,真是把我老腿都跑斷了”。
張大爺很生氣。他說,妻子黃阿婆原來在邵武市工作,社保地就在邵武市。退休後,邵武的社保中心每年都要求張大爺寄一張證明黃阿婆還活着的“健在證明”,纔有資格領取社保金。張大爺想不通,異地社保爲什麼要這麼麻煩?一個大活人活着,有什麼好證明的呢?
在泉州市鯉城區行政服務中心,多名市民都表示,沒聽說過、更沒開過這種證明。只有一名派出所民警說,不少老人拿它來蓋章。
民警說,這些老人大都是異地社保人員,需要將證明寄回社保單位,證明社保金領受人未離世,才能領社保金。該民警覺得很無奈,派出所的日常工作中,並沒有爲這種證明蓋章的義務,但每次來辦理的都是老人,很着急的樣子,派出所也只好配合蓋章了。
社保中心
爲避免“吃空餉”
鯉城區行政服務中心社保中心鄭主任介紹,大家俗稱的這種“健在證明”其實叫做“異地居住人員領取社會保險待遇資格協助認證表”。只有在異地辦理社保的市民需要開具這種證明。
鄭主任說,該認證表是爲了證明領受人是否健在,一般每年進行一次,就像“生存年檢”一樣。不少地區常發生冒領社保金,甚至在親人去世後,家人隱瞞情況,繼續領取社保金的事件。這種證明就是爲了避免“吃空餉”。
鄭主任表示,從前年開始,包括福建省在內的大部分省市都實施了離退休人員社保資格聯網驗證工程。只要黃阿婆參保地的社保中心將其資料錄入聯網系統中,黃阿婆的社保資格認證表就不需要再寄回去,她可以在泉州本地社保中心提交認證表。泉州社保中心會將該信息由網上傳回參保地,省去了黃阿婆郵寄的麻煩。
鄭主任提醒,辦理認證的流程是:參保地寄回資格協助認證表,異地社保人拿着表格和居民身份證或社會保障卡,前往目前居住地的街道(鄉鎮)勞動就業社會保障服務中心(所)進行資格認證。該表格只需要到街道辦事處蓋章即可,並不需要到當地派出所蓋章。
深圳一人爲女兒辦醫保卡
被要求證明“女兒是女兒”
深圳市民郭先生在爲女兒辦醫保卡時,就被要求“證明你女兒是你女兒”。
據郭先生介紹,8日上午,他前往某銀行深圳灣支行爲女兒小欣辦理少兒醫保卡。前幾天,他個人辦理了一個社保卡,只需提供身份證即可。因爲女兒是未成年人,需要監護人代辦,所以銀行告訴他提供戶口簿本就行了。於是他將所帶的戶口簿等資料提供給銀行櫃檯。
但他們是湖北棗陽的戶口,戶口簿上戶主是郭先生的父親,上面寫着兒子(即郭先生本人)、孫女(即郭先生女兒)。郭先生說戶口簿上的孫女即他的女兒。銀行工作人卻要求他另外提供女兒的出生證明。
郭先生說,女兒都10歲了,出生證明是當初用來上戶口的,上了戶口之後以爲沒什麼用就找不到了。沒有出生證明,工作人員便要求他提供監護人證明。
“我是她親爸,平白無故我辦什麼監護人證明呢?”郭先生說,他也沒有監護人證明。於是工作人員告訴他,如無出生證,也無監護人證明,那他只好回到原籍所在地,找當地的派出所出具一份證明,證明他的女兒就是他女兒,才能辦理這個醫保卡。
“他們好像也不知道要什麼證件,就是憑感覺要的。”郭先生說。對此,郭先生表示非常不理解,都提供家庭戶口簿了,而且是公安局辦的正規戶口簿,戶口簿上還寫明瞭彼此關係,“這難道還不能證明我父親的孫女就是我女兒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