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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諸暨一市民發帖稱,爲了補辦一張火化收據證明她母親被火化,他在4年間跑了8趟殯儀館未能成功。當地鎮政府迴應稱,已簡化程序,幫助當事人解決問題。
爲領養老保險金必須證明“我媽已火化”
“我媽去世4年多了,諸暨公安戶政已經在戶口本上明明白白寫着註銷戶口證明我媽已經死亡。爲了拿回她身前交的100元養老金,我拿戶口本和村裏開的證明,去諸暨民政局安華辦事處,對方卻讓我去殯儀館開火化證明,到了殯儀館,殯儀館又要我去村裏開證明……”諸暨市民何先生髮帖感嘆道,“老百姓辦個事兒咋就這麼難?政府給老百姓辦事爲啥要設這麼多道障礙?”
原來,何先生的母親2010年突發腦溢血去世,2011年他了解到母親生前交過一筆100元的農村社會養老保險金,按照規定,如果參保人去世時未滿60歲未能領取養老金,就可以把這筆錢取回。於是何先生到諸暨市安華鎮政府辦理社保的窗口諮詢,工作人員表示,要出示其母親的火化收據證明才能拿回100元保險金。
4年間多次去殯儀館未果
可讓何先生爲難的是,由於當時母親去世突然,後事操辦匆忙,親人們都不記得火化收據證明去了哪。殯儀館表示,補辦火化證明需要出示村委會開具的死亡證明以及死者本人的身份證複印件才行。何先生更鬱悶了,因爲她母親的身份證與戶口本在葬禮辦完後不久就註銷了,根本無法拿到身份證複印件。
“我媽戶口被註銷,已經可以證明我媽已死亡,爲什麼還要繞這麼大圈子補辦火化收據呢?”何先生說,在2011年到2014年間,他陸陸續續去了殯儀館8次,民政局和鎮政府也去了多次,路費成本超千元,卻還是沒能辦出火化收據證明,也沒能拿到母親的100元養老保險金。
當地政府爲方便羣衆主動簡化程序
對此,諸暨市民政部門回覆,“爲考慮到家屬的利益,謹防其他人員冒開以致危害家屬利益的事件發生,所以在補辦火化證明時,需要由直系家屬到戶口所在的村委會開具相關證明,並且要求直系家屬帶上身份證或複印件纔可以。今後,爲方便羣衆辦事,殯儀館將簡化程序,簡約流程,方便羣衆辦理火化證明。”
諸暨市安華鎮鎮政府相關負責人13日表示,他們查詢了相關記錄,何先生正式到殯儀館的次數不到8次。目前爲方便羣衆,已將程序簡化,領取死亡人員之前交的養老金無需再去殯儀館開火化證明,只要到鎮派出所窗口開具死亡證明,再到民政窗口辦理業務即可。
何先生向記者證實,當地鎮政府13日已經打電話給他,讓他只要憑着派出所開具的死亡證明就能辦理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