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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多家房產網站發佈一篇有關房地產稅加快進入立法、中央取消房產證70年權限的文章。但記者發現,這篇文章內容基本來自去年12月的一篇報道,文中所謂“房產證取消70年權限”的說法來自分析機構,而非有關部門。業內人士表示,該報道的相關內容並不靠譜。
記者聯繫到該文章“採訪”的中國房地產及住宅研究會副會長顧雲昌,他表示這篇文章不靠譜。顧雲昌說,自己近期未從任何政府渠道和業內聽說房地產立法的進展,房地產稅屬於“沒消息”狀態。
有關房屋期限,國土資源部部長姜大明今年3月曾解釋稱,不動產權證書上的使用期限指的是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的期限,不是房屋所有權的期限,房屋所有權不存在使用期限的問題。目前,中國城市住宅用地使用權期限爲70年,商業用地一般爲50年。(宗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