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網訊:一男子兩次潛入集市內,先後以用鑷子夾取及剪斷挎包帶子的手段,竊取顧客隨身財物。西青區法院經審理,日前以盜竊罪判處該男子拘役5個月,並處罰金1000元。
39歲的陳某系遼寧省農民,有前科。2014年11月21日,陳某來到本市西青區李七莊街一處農貿市場內,使用鑷子竊得顧客手機一部以及人民幣390元。當月24日,陳某同“老迷”(另案處理)到西青區大寺鎮某村集市上,通過剪斷挎包帶子的方式竊取顧客手機一部、現金140餘元等,後被抓獲歸案。案發後,被盜手機及現金均已發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