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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5日上午,備受社會關注的鄭州『皇家一號』涉嫌組織賣淫案在河南省新鄉市中級人民法院首次宣判:11名主犯中,被告人陳加貴、王國付分別被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其他9名被告人分別被判處15年及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相應罰金。
2013年11月1日,河南警方異地用警,出動近千名警察查封了號稱『中原第一大會所』的鄭州『皇家一號』國際娛樂會所。2014年3月,歷經5個月的集中辦案,『皇家一號』娛樂會所涉嫌組織賣淫案偵查終結,133名涉案人員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同年11月29日,新鄉市人民檢察院對『皇家一號』經營負責人陳加貴等11人提起公訴。隨後,新鄉市中級人民法院於2015年2月4至2月6日依法對陳加貴等11人涉嫌組織賣淫犯罪進行了不公開審理,對陳加貴涉嫌非法經營犯罪進行了公開審理。
法院審理查明,被告人陳加貴、王國付、任文模在『皇家一號』大量招募公關小姐,並明碼標價組織他人賣淫。根據調查,『皇家一號』會所自2012年8月開業至查封,短短1年3個月的時間裡,共招募公關小姐4500餘人。
法院認為,被告人陳加貴、王國付、任文模在『皇家一號』組織他人賣淫,情節特別嚴重;被告人胡勇、張華偉、馬輝、張銀磊、高宇翔、黃憲輝、付立江、閆朋曉在娛樂場所組織他人賣淫,情節嚴重,其行為均已構成組織賣淫罪。另外,陳加貴在個人和『皇家一號』均無煙草專賣許可證的情況下,違反國家法律規定,在『皇家一號』非法賣中華、玉溪等香煙28765盒,營銷收入達436萬餘元,情節特別嚴重,其行為已構成非法經營罪。
在宣判中,法院判決被告人陳加貴犯組織賣淫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犯非法經營罪,判處有期徒刑8年,並處罰金400萬元;數罪並罰,決定執行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判決被告人王國付犯組織賣淫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判決被告人任文模犯組織賣淫罪,判處有期徒刑15年,剝奪政治權利5年,並處罰金100萬元;判決被告人胡勇犯組織賣淫罪,判處有期徒刑15年,剝奪政治權利5年,並處罰金20萬元。其他被告也分別被判處15年以下至10年以上不等有期徒刑,並處20萬元至8萬元的不等罰金。
據悉,這是『皇家一號』案涉案人員首次宣判。其餘涉案人員的宣判隨後在新鄉市的4個基層法院陸續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