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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孩子調皮,家長打罵的情況時有發生,可一旦打罵過度,則可能構成家庭暴力,觸犯刑律。市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檢察官範冬提示廣大家長,教育孩子還應合法有度,實施家庭暴力是要承擔法律責任的,而如果發現孩子被實施家庭暴力,家庭內部成員也應及時維權。
根據法律規定,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員對其他家庭成員實施的毆打、捆綁、殘害、強制限制人身自由等行爲,或以其他手段給家庭成員身體、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傷害的行爲。生活中有些家長對孩子管教過度,經常打罵孩子,或家長本身有酗酒、好賭、脾氣差等問題,長期拿孩子撒氣、凍餓孩子。這些行爲會給孩子身體造成傷害,使孩子在精神上產生巨大壓力,實際上已經屬於家庭暴力範疇。施暴者若經常性、持續性地對未成年人實施家庭暴力,則涉嫌犯虐待罪。如果是偶發性的家庭暴力,致未成年人輕傷或更嚴重的傷情,則施暴者涉嫌犯故意傷害罪。
對於家庭暴力,受害人或其他監護人、親屬等,可向居委會尋求幫助,或向公安機關舉報,以及直接到法院起訴施暴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