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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網訊天津日報記者張雯婧近日,市教委下發《學校體育運動風險防控暫行辦法》,要求各級各類學校加強體育運動風險防控工作,保障學校體育工作健康有序開展。其中,特別強調,相關部門和學校應當建立健全學校體育運動風險防控機制,預防和避免體育運動傷害事故的發生。不得以減少體育活動的做法規避體育運動風險。
據瞭解,根據《暫行辦法》,學校應當依法積極開展學校體育運動,組織學生參加體育鍛煉,增進學生體質健康水平。組織學生參加體育鍛煉活動的同時,應當加強體育運動風險防控工作。
此外,學校應當按規定安排學生健康體檢,建立學生健康檔案,並納入學籍檔案管理。學生新入學,應當要求學生家長如實提供學生健康狀況的真實信息。不適合參與體育課或統一規定的體育鍛煉的學生,學校和教師應當減少或免除其體育活動。
市教委要求,教師在體育課教學、體育活動及體育訓練前,應當認真檢查體育器材設施及場地;體育課教學、體育活動及體育訓練中,應當強化安全防範措施,對技術難度較大的動作應當按教學要求,詳細分解、充分熱身,並採取正確的保護與幫助。
同時,學校應當根據體育器材設施及場地的安全風險進行分類管理。具有安全風險的體育器材設施應當設立明顯警示標誌和安全提示。需要在教師指導和保護下才可使用的器材,使用結束後應當屏蔽保存或專門保管,不得處於學生可自由使用的狀態;不便於屏蔽保存的,應當有安全提示。教師自制的體育器材,應當組織第三方專業機構或人員進行安全風險評估,評估合格後方能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