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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習近平總書記主持召開中共中央政治局會議,審議通過《關於推進領導幹部能上能下的若干規定(試行)》(以下簡稱規定)。有媒體在報道中稱,這是2012年中共十八大以來中共關於幹部人事制度改革最重要的文件。這一文件的出臺可能是中共幹部體制的關鍵轉折點。
作爲可能直接受這一文件影響的羣體,基層政務人員往往有着頗爲深刻的理解。現將部分人員言論整理如下,以饗讀者。
幹部人事制度落下“關鍵子”
幹部人事改革弘大繁雜,牽涉到方方面面,局地或部門探索勢難解決,更不可能一蹴而就,中央政治局審議通過的這一規定,是推進幹部人事改革“關鍵棋”。
抓住了幹部人事改革關鍵。領導幹部“能上能下”問題已被多次提及,更受各方關注。幹部人事改革的關鍵就是改革的方向是什麼,讓什麼人上,什麼人下,如何上,如何下?這牽涉到用人導向和制度保證。“能上能下”新規,緊緊抓住領導幹部這一關鍵羣體,明確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特別是明確了政治上不守規矩、廉潔上不乾淨、工作上不作爲不擔當或能力不夠、作風上不實在的領導幹部必須堅決調整。
樹立了選人用人進新風向。全面從嚴治黨,關鍵是從嚴治吏。黨的十八大以來,“好乾部”標準、“三嚴三實”要求已成爲選人用人新導向,新規用“能下”震懾整肅官場用人歪風,更強調要及時把那些忠誠、乾淨、敢於擔當的幹部,想幹事、能幹事、幹成事的幹部用起來,切實增強幹部隊伍活力,爲改革事業攬才蓄力。
爲推進公務員改革作示範。除了領導幹部“能上能下”,另一個引人關注的就算公務員“能進能出”問題,公務員改革各地雖做了不少嘗試和探索,也引進聘任制公務員試圖引發“鰱魚效應”,但客觀講效果並不如意。先解決領導幹部“能上不能下”固疾,在社會樹立賢進庸退新風,對推進公務員改革具有良好示範作用。
爲常態化退庸進賢廣攬改革人才的舉措“點贊”
古語云:“求木之長者,必固其根本;欲流之遠者,必浚其泉源。”筆者認爲,規定的出臺將進一步激勵全體領導幹部樹立新觀念、養成新習慣、致力新作爲,以更加奮發有爲的精神狀態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佈局落實,譜寫中華民族偉大復興中國夢的新篇章。因此,我們應該爲常態化退庸進賢廣攬改革人才的規定“點贊”。
首贊“推進幹部能上能下,重點是解決能下問題”。此次中央釋放“重點解決能下問題”的信號,是在爲“用人”立新規,讓“能下”在整個體制內成爲常態,改變過去幹部流動“固化”、隊伍活力不足的狀況。一是不讓爲官不正、爲官不爲、爲官亂爲的土壤滋生,二是不給幹部腐敗提供溫牀,有效震懾和整肅官場用人歪風,助力改革快速推進和社會事業健康發展。
二贊“推進幹部能上能下,最根本的是健全完善制度機制”。規定要求要嚴格執行退休制度、任期制度,建立幹部“能上”標準,完善幹部“能下”規範,科學構建考覈制度,健全責任追究制度,探索建立社會保障等相關配套措施,以形成良好的用人導向和制度環境。這意味着我們黨的人事制度正在進行“現代化”轉型,有利於在幹部任用過程中多角度瞭解分析、多層面比較、多側面評價,強化對在任幹部的約束和激勵,增強整個幹部隊伍的合理流動,充分調動其工作積極性,重拳打擊庸政懶政。
再贊“推進幹部能上能下,堅決調整‘四不幹部’,做到‘三管三嚴’”。規定明確要求對“政治上不守規矩、廉潔上不乾淨、工作上不作爲不擔當或能力不夠、作風上不實在的領導幹部”堅決進行組織調整;同時要求“堅持原則、敢於擔當,形成一套督促檢查的辦法,做到真管真嚴、敢管敢嚴、長管長嚴”。此舉明確了“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導向,有利於構建優勝劣汰的用人機制,真正培養“心中有黨、心中有民、心中有責、心中有戒”的四有領導幹部,加強“信念堅定、爲民服務、勤政務實、敢於擔當、清正廉潔”的高素質幹部隊伍建設;能夠真正意義上選出忠誠、乾淨、敢於擔當的幹部,提拔任用想幹事、能幹事、幹成事的幹部;在整肅官場用人唯“親”、唯“情”、唯“勢”、唯“利”等歪風的同時常態化退庸進賢,切實增強幹部隊伍活力,爲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佈局,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中國夢廣攬德才兼備的賢能志士。
“能上能下”向誰鳴響警鐘?
無論是經濟組織還是政治組織,只有建立一個公平競爭、優勝劣汰,能上能下、有進有出的良性機制,才能保證這個組織的創新與活力。但是在現實生活中,特別是在“官場”中,多見層層推進的“上去”,卻鮮見能力不足的“下來”。不僅如此,人們看到更多的是那些被免職官員在“培養幹部很不容易”的堂皇理由下的“復出”表演。而黨中央審議通過幹部能上能下的規定,針對的正是爲官不正、爲官不爲、爲官亂爲等問題,這不禁讓人眼前一亮,相信更會讓不少人振聾發聵。
曾聽到這樣一個說法,由於反“四風”和反腐敗的力度加大,有不少領導幹部禮不收了、飯不吃了、紅包不拿了,但該做的事也不做了,該解決的問題也不管了,以所謂表面“乾淨”掩蓋實質“不爲”;有的幹部認爲改革有風險,幹事難免出錯,害怕主動作爲“攤上事兒”,於是便心甘情願當起“太平官”,心安理得地做個“堂前木偶”,任你羣衆困難萬千重,“我自巋然不動”。對此,黨中央早就開始關注並從制度上進行約束,此次能上能下的規定出臺,正是給“堂前木偶”們加了一根“懸絲”,敲了一記警鐘!
有些“南郭先生”,過去或許還可以靠“拖”糊弄羣衆,靠“媚”取悅上級,靠“推”逃避責任,靠“熬”獲取晉升,但現在恐怕不行了。此次黨中央審議通過的規定,正是通過激勵、獎懲、問責等一整套制度安排,保證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形成良好的用人導向和制度環境。
黨的偉大事業,需要的是懷抱崇高理想、充滿奮鬥激情、甘於奉獻的赤誠信仰者與堅定追隨者。因此,我們只有及時把那些忠誠、乾淨、敢於擔當的幹部,想幹事、能幹事、幹成事的幹部用起來,並從制度上建立起“真管真嚴、敢管敢嚴、長管長嚴”的長效機制,才能永葆黨的政治青春和創新活力,才能實現黨的奮鬥目標,才能引領人民走向未來。
營造“能上能下”的幹事業氛圍
從黨的羣衆路線教育實踐活動到從嚴治黨,從打“虎”拍“蠅”到“四風”整治,從“三嚴三實”專題教育到幹部集中教育管理,無一不是在立規矩,轉作風,無一不是在淨氛圍,優生態。而如何將優秀人才選配到合適崗位,更應引起各級黨組織高度重視。
有的地方爲官不爲、庸懶散軟現象突出,幹部以職權之便利,換個人之私利,閒看雲起雲落,坐吃山空稱霸;有的地方目無法紀、我行我素問題頻現,幹部敢向紀律“挑釁”,不懼規矩約束,有權就是任性,有位無所敬畏。爲何有黨員幹部拿着個人職權“做大文章”,頂着多方壓力“搞小動作”?筆者認爲,對“烏紗帽”最直接約束,在於營造“能上能下”的幹事業氛圍。
全面從嚴治黨,關鍵是從嚴管好用好領導幹部。幹部作風好壞,大大影響幹事業氛圍;幹部能力高低,大大影響幹事業成效。因此,既要選準合適的幹部,把講道德、做實事的幹部選上來;更要嚴格執紀問責,把作風不實、不守規矩的幹部調下去。通過淨化選任幹部渠道,激發幹部樹立“我想幹、我能幹、我幹成”的幹事業信念,切實增強幹部隊伍活力。
營造“能上能下”幹事業氛圍,要抓牢制度改革的根本。中共中央政治局審議通過規定,正是從健全完善制度機制入手,清查懲治“上不了”、“不願下”等問題,對形成“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導向和制度環境,具有十分重要意義。推進制度體系改革,各級黨組織要建立健全工作責任制,擔起主體責任,明確“第一責任人”,實行清單式管理;各級組織人事部門要抓實人才選用工作,嚴格把關幹部退休制度,職務任期制度,個人事項報告制度執行情況;各級紀檢監察部門,對領導幹部述職述德述廉情況,要嚴格考察。
“能上能下”激發幹部隊伍活力
推進幹部能上能下的落實,必須建立一個暢通的幹部上下機制。規定彰顯了黨中央管好用好領導幹部的決心。筆者認爲,我們不僅要有決心,還要通過一整套行之有效的制度安排,創造出幹部能上能下的良性環境。具體來說,首先抓準考覈這個牛鼻子,成績考實,能力考準,德行辨明,選出有德才者;其次發揮黨內監督和羣衆監督作用,執監督之鞭促幹部遵規矩、守紀律、主動作爲;再次通過制定實施完備的激勵、獎懲、問責等舉措,確保有能者上、無能者下。
會議指出,推進幹部能上能下,“既要嚴格執行幹部退休制度、領導幹部職務任期制度,加大領導幹部問責力度,又要健全調整不適宜擔任現職幹部制度”,“對政治上不守規矩、廉潔上不乾淨、工作上不作爲不擔當或能力不夠、作風上不實在的領導幹部,要堅決進行組織調整”。這些都從制度上打通了官員“向下”的通道,明明白白地告訴領導幹部,“官位子”不是“鐵交椅”,纔不能勝任、德不能率衆,就得“讓座”。
期待幹部能上能下機制形成良好的用人導向和制度環境,激發幹部隊伍活力,爲我們黨打造一支有德、有能、有爲的威武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