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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一名男子因醉酒駕車引發重大交通事故,造成一人死亡、一人受重傷,且其駕車逃逸。近日,寶坻區人民檢察院已批准對涉嫌交通肇事罪的郭某某依法執行逮捕。
5月27日14時30分,公安寶坻分局交警支隊值班室接報警,稱唐通公路方家莊路段發生一起重大交通事故,兩名女子駕乘一輛電動三輪車被汽車撞進路邊溝渠裏,造成一人死亡一人重傷,肇事車輛已逃逸。案發後,交警事故科民警趕赴現場,搶救傷者,勘驗現場,但未找到目擊證人。案情重大,交警支隊迅速成立專案組,反覆比對案發現場留下的車輛輪胎寬度和軸距,最終確定肇事車型應爲小型麪包車或輕型貨車。隨後,民警經對附近公路視頻檢索,確定案發時段共有162輛小型麪包車和輕型貨車從現場經過。逐一排查訪問後,發現一輛松花江輕型普通貨車涉嫌案情,並判斷該車應爲寶坻本地車。警方在對案發現場周邊十餘個村莊拉網式排查後,最終在王卜莊鎮查獲肇事“松花江”,抓獲司機郭某某。經審理查明,郭某某,男,39歲,寶坻區王卜莊鎮人。郭某某交代:當天中午,他到城區做生意時遇到兩個朋友,便一起喝酒。13時40分,郭某某醉酒駕車行至唐通公路方家莊路段時,把順行的一輛電動三輪車撞到公路南側溝渠中,後逃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