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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檢察院4日發布消息,南京市秦淮區人民檢察院於7月4日批准逮捕南京『6·20』寶馬肇事案犯罪嫌疑人王季進。
今年6月20日13時53分許,在南京市秦淮區石楊路與友誼河路交叉口發生一起慘烈的交通事故,一寶馬牌轎車將一輛馬自達牌轎車撞為兩節,導致馬自達車內司機及一名乘客當場死亡。
南京警方調查認定,寶馬車司機王季進存在闖紅燈、違反限速規定超速行駛行為,承擔事故全部責任。據警方鑒定,王季進駕駛寶馬車通過事發路口時行駛速度為195.2公裡/小時。
南京市人民檢察院介紹,6月28日,南京市公安局直屬分局以涉嫌交通肇事罪將犯罪嫌疑人王季進向南京市秦淮區人民檢察院提請逮捕。經審查,南京市秦淮區人民檢察院於7月4日以涉嫌交通肇事罪對王季進批准逮捕。目前,該案正在進一步偵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