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網訊:一男子得知前妻受同事欺負,爲給其拔闖,持木棍到對方家中,將該同事男友打傷。事發後,這名男子不僅賠償傷者13萬元經濟損失,還因故意傷害罪被北辰區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一年。
被告人於某系河北省男青年,暫住本市北辰區。2014年11月23日19時許,於某在與前妻呂某交談中得知呂某被同事楊某欺負。爲替呂某出氣,於某帶着呂某及另外兩名男子(均另案處理)闖入北辰區某村楊某的暫住處。進屋後,於某等人持木棍將楊某的男友許某打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