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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日前,和平區教育局出臺《和平區小學招生入學工作實施意見(試行)》。將進一步保障適齡兒童的受教育權利,維護常住居民的切身利益,進一步規範招生秩序,確保陽光透明,公正公開。
從2015年招生開始,熱門學校及學位短缺學校學區內每戶地址六年內只享有一次同校對口入學機會。如同一個房屋地址六年內有多個適齡兒童申請入學,房主和戶主必須是適齡兒童相同的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不符合上述規定的適齡兒童入學,由和平區教育局根據當年和平區小學招生實施方案,統籌安排到其它公辦小學就讀。(北方網新媒體記者趙穎妍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