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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一名犯罪嫌疑人通過在朋友圈發佈能低價購買蘋果電子產品的虛假消息,設套騙取錢財,近日被和平區檢察院依法批准逮捕。
邢某某,河北省人,在本市無固定住所,無正式職業。2014年11月至2015年1月期間,邢某某通過微信朋友圈對外發布消息,虛構自己有進貨渠道、能夠以顯著低於市場價的價格對外批發蘋果牌手機、iPad及iPad mini等電子產品的事實,並在前期以高價買進上述電子產品再以自己許諾的低價向被害人售出,從而取得被害人信任,誘使多名被害人向其大量訂貨並預付貨款。同時邢某某爲緩解資金壓力,以向被害人收取購貨款本金購買貨物後代爲銷售,並承諾向被害人定期支付利潤的手段,騙取被害人購貨款。邢某某通過上述手段騙取被害人閆某貨款共計123萬餘元,僅向其發去蘋果6型手機108部(市場價值約55.08萬元),並返還“利潤”8.8萬元;騙取被害人董某某貨款共計97.8萬元,僅向其發去蘋果6型手機95部(市場價值約48.45萬元),並返還“利潤”10萬元。邢某某將上述貨款除用於購進貨物外,還用於日常消費及購買寶馬汽車等。2015年1月22日,邢某某攜騙取的剩餘貨款潛逃,公安機關將邢某某列爲網上逃犯。2月5日,公安機關在河南省將邢某某抓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