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爲堅決遏制重特大交通事故發生,繼續保持全省道路交通安全形勢平穩,8月1日至9月27日期間,甘肅省公安廳交警總隊部署全省公安交管部門,在全省範圍內開展集中整治交通違法行爲統一行動。(8月4日中國甘肅網)
《道路交通法》有明確要求,嚴懲各種交通違法行爲。全省公安交管部門集中整治交通違法行爲,就是要創造良好的文明的交通環境,讓遵紀守法者暢通無阻,讓違紀違法者寸步難行,沒有生存空間和立錐之地。
任何一種交通違法行爲,都是害人害己的行爲。輕者,存在安全隱患;重者,傷及自己、他人甚至很多人的生命。很多交通違法行爲都是明知故犯,或者存在僥倖心理。比如酒駕,明明知道“開車不喝酒、喝酒不開車”,但就有那麼一些人,就是要酒駕甚至醉駕,出了交通事故還要逃逸,不僅給傷者及家人造成痛苦,而且讓自己人財兩空甚至身陷囹圄。何必呢?
創造良好文明的交通環境,需要每一個交通相關人遵紀守法、敬畏法律,心中隨時繃緊交通安全弦。駕駛員特別是客車、校車駕駛員必須知道,自己手裏握着的不僅是方向盤,更是公共安全和廣大羣衆、學生的“生命盤”。有資料表明,交通事故的發生,人爲因素佔六成以上。如果駕駛員文明駕駛、遵章守紀,將會減少很多交通事故。
甘肅省這次分五波次集中整治交通違法,就是要形成創造文明交通環境的強大聲勢,就是要給交通違法行爲來一次刮骨療傷。可以肯定地說,在集中整治期間,任何交通違法行爲都將無路可走、無處可藏。經過五波次集中整治後,甘肅的道路交通環境一定能大大改善,相關交通人的安全和法治意識一定能大大增強,全省的道路交通安全形勢一定能持續穩定向好。
然而,效果更在集中整治外。甘肅整治交通違法除了“排炮”——大規模集中整治,還要“定點爆破”——平常時候有針對性地檢查和抽查。衆所周知,集中整治期間,一些交通違法的“慣犯”肯定會有所收斂,而集中整治時間一過,這些“慣犯”又會舊病復發、捲土重來,大有“野火燒不盡,春風吹又生”之勢。所以,要讓交通違法者寸步難行,必須大規模的集中整治與平常的日常監管緊密結合。
創造良好交通環境,提高文明交通素質,要讓新學員從邁入駕校大門時起,就受到文明駕駛、遵章守法學車駕車的薰陶;要通過文明駕駛公德課、明星交警課堂等多種接地氣的教育方式,對駕駛人進行教育;要嚴查各種交通違法行爲,讓“文明”“安全”“法治”“生命”等核心詞彙,銘刻進每一名交通相關人心中。唯有如此,交通安全才能確保廣大羣衆的生命和財產安全。
稿源:荊楚網
(來源:荊楚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