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夏回族自治區人民檢察院7日發佈消息,自治區公安廳原副廳長賈奮強涉嫌受賄犯罪一案,經自治區檢察院指定管轄,由中衛市人民檢察院偵查終結並移送審查起訴。日前,中衛市人民檢察院已向中衛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賈奮強享有的訴訟權利,並訊問了被告人賈奮強。中衛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書指控:被告人賈奮強在擔任寧夏銀川市公安局局長期間,利用職務便利,爲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