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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日下午,安徽省淮南市大通區人民法院對安徽省廣播電視臺服務中心原主任宋曉峯受賄案一審宣判,宋曉峯因受賄250萬餘元人民幣,被判處有期徒刑8年6個月,並處沒收個人財產20萬元。宋曉峯在收到判決書後表示服判不上訴。
法院審理查明,2010年7月28日,安徽省廣播電影電視局成立廣視花園小區建設領導小組,時任該局管理服務中心副主任的宋曉峯系領導小組成員,併兼任領導小組下設的工程部主任,負責廣視花園小區建設工程施工全程的具體管理工作。在廣視花園小區建設期間,宋曉峯利用職務便利,在工程款撥付、協調施工等方面爲相關項目承建單位提供幫助,並收受他人鉅額財物。
另查明,2014年下半年,原安徽廣播電視臺臺長張蘇洲及相關人員陸續被紀檢、檢察機關查處,宋曉峯擔心受到牽連,於2014年11月初將除開炎升所送的手錶和陳先武所送的存摺外的其他財物均退還相關請託人。
2014年11月28日,安徽省紀律檢查委員會工作人員將宋曉峯從安徽廣播電視臺帶至辦案點進行調查,宋曉峯到案後主動交代了紀檢部門未掌握的受賄犯罪事實。案發後,宋曉峯的妻子將開炎升所送的手錶及陳先武所送的存摺退繳檢察機關。
法院認爲:宋曉峯身爲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之便,非法收受他人財物價值共計2505612元,爲他人謀取利益,其行爲已構成受賄罪,應依法懲處。公訴機關起訴書指控罪名成立,依法予以確認。宋曉峯到案後主動交代紀檢部門未掌握的受賄罪行,具有自首情節,依法可減輕處罰;其能退出全部贓款,可酌情從輕處罰。依法判處宋曉峯有期徒刑8年6個月,並處沒收個人財產20萬元。(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