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印度尼西亞一只冠毛獼猴的『自拍』照引發侵權官司,美國動物保護團體善待動物組織(PETA)向法院遞交訴狀,主張這只獼猴應該擁有那張自拍照片的所有權,且應該因這些照片被用於一本野生動物書籍而獲得侵權賠償。
此案主角為6歲冠毛獼猴納魯托,它生活在印尼蘇拉威西島的自然保護區。英國自然攝影師史雷特2011年前往蘇拉威西島拍攝野生動物,一群猴子跑到他的攝影器材旁,並開始玩弄器材,其中一只按到快門,拍下自己的照片。
史雷特後來出版的著作,其中就用了納魯托的咧嘴笑大頭照。
美國動物保護團體善待動物組織在舊金山聯邦法院代表納魯托遞交的訴狀指出:『美國著作權法不該禁止動物擁有著作權,由於納魯托是照片主角,它就和人類一樣,擁有照片著作權。』
訴方援引1976年的版權法指出,此法『廣泛……涵蓋所有原創作品,包括納魯托的作品』。
不過,史雷特解釋,他纔是照片擁有者,因為是他架設腳架准備拍攝;他離開後幾分鍾纔發現,納魯托抓起照相機,拍下自己的照片。
他在致路透社的電郵中說:『他們的焦點顯然是把我描繪成罪犯,而不是關愛與尊重野生動物權益的人……我不得不懷疑他們攻擊我的真正目的到底是什麼。』
史雷特說,他靠著拍攝野生動物賺取微薄收入,著作權爭議去年爆發時,他曾經告訴《華盛頓郵報》,這些照片在互聯網中廣為散播已讓他損失一大筆錢。
根據國際自然保護聯盟瀕危物種紅色名錄,蘇拉威西島的冠毛獼猴被列為『嚴重瀕危動物』,目前島上數量約4000只到6000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