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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記者從市公安局人口管理辦公室獲悉,10月1日起,全市範圍內可跨區縣辦理居民身份證。
10月1日起,本市居民的身份證有效期滿、損壞或丟失,可攜帶居民戶口簿,換領身份證的還需攜帶原居民身份證,可跨區縣就近選擇居民身份證受理點辦理身份證換領、補領業務。按照“誰受理、誰發放”的原則,居民可在辦理換領、補領手續20個工作日後,攜帶戶口簿,換領身份證的還需攜帶原居民身份證,直接到受理點領取證件。居民也可根據需要,辦理“提前領取證件綠色通道”和“郵政速遞”便民業務。跨區縣辦理居民身份證將嚴格按照國家發改委、財政部標準收費,不再收取其他費用。
需提醒的是,這些情況仍需到戶籍地公安機關居民身份證受理點辦理:首次申領;姓名、出生日期、性別、民族、公民身份號碼變更換領;辦理臨時身份證;因病臥牀不起需公安機關上門辦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