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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國慶假期臨近,地鐵客流量攀升,爲保證軌道交通運營安全和市民乘車安全,有些物品是不允許攜帶進入地鐵。公交警方發佈提示,攜帶違禁品乘坐地鐵,可能受到嚴厲處罰。
本市警方對於管制刀具的處罰非常嚴格,只要在安檢過程中發現乘客攜帶管制刀具,按照《治安管理處罰法》的有關規定,作出行政拘留處罰,包括匕首、三棱刀這種特徵明顯、殺傷力很大的刀;在刀身上有血槽的刀;有自鎖裝置的刀,就是刀身展開或彈出後,可被刀柄內的彈簧或卡鎖固定自鎖的摺疊刀具;長度過長的刀,一般刀身長度超過15釐米。防狼噴霧、電擊器、仿真槍、甩棍等,在地鐵這種相對封閉且人員密集場所,容易造成公衆恐慌,也屬於軌道交通禁帶品範疇。有的日常生活用品同樣屬於禁止或限制攜帶範疇。如打火機、安全火柴,不能帶超過兩件;髮膠、衣領淨、摩絲、光亮劑、殺蟲劑、空氣清新劑、香水這些物品累計不能攜帶超過1000毫升或1公斤。在地鐵內攜帶白酒不得超過兩公斤,必須包裝完好。
地鐵站內每個安檢點,都張貼有軌道交通禁止攜帶物品的目錄,如有疑問可諮詢站內安檢人員和執勤民警。選擇地鐵出行時,一定要主動配合安檢人員進行安全檢查,不要攜帶上述違禁物品乘坐軌道交通工具。在通過安檢通道時請遵守秩序,排隊依次接受安檢。攜帶飲品的乘客,請配合安檢人員,進行試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