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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昨日,記者從東疆保稅港區管委會獲悉,爲進一步促進東疆進口商品直營中心規範化、創新化發展。東疆保稅港區制定了《中國(天津)自由貿易試驗區東疆進口商品直營中心實施方案》(下稱《實施方案》),該方案對直營中心運作模式、設立條件、經營要求、政府監管服務等方面提出了明確要求,全面提升直營中心的管理經營水平。引人關注的是,相關方案提出將進一步加快京津冀等地進口商品直營網點的規劃和佈局,讓三地共享自貿區政策紅利。
直營中心將向
更多地區輻射
目前,東疆已經批覆設立直營中心19家,覆蓋了京津冀、甘肅、青海等省市,越來越多的市民百姓分享到自貿區帶來的紅利。
此次出臺的《實施方案》中指出,東疆進口商品直營中心將採取“企業主辦、政府支持、市場化運作”的模式運作。申請設立直營中心的企業是在天津自貿試驗區天津港東疆片區註冊設立的進口商品平臺公司,負責運營直營中心的企業應是在所在行政區域註冊設立的直營中心運營公司;天津東疆保稅港區國際商品交易市場建設暨促進進口貿易發展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對直營中心設立運作的監督管理和協調服務。設立國有獨資的東疆進口商品直營服務公司,受管委會委託承擔直營中心設立運作和監管服務有關業務。
未來規劃建設
網點更加密集
在區域佈局方面,東疆未來計劃在新區各經濟功能區各設一家直營中心,在天津市(除濱海新區外)和北京市,每個區縣可以設立一家直營中心,中心城區每個區可以設立兩家,兩家直營中心之間的距離應不少於3公里;而在天津和河北省的口岸腹地城市,每個地級市設立一家直營中心,中心城區人口超過100萬的地級城市可以設立兩家直營中心。
此外,在經授權的直營中心應在授權的區域內銷售准予經營的進口商品,可以通過O2O模式在授權區域內提供進口商品銷售服務。
加強監管保證
商品貨真價實
據瞭解,在《實施方案》中,明確了東疆保稅港區管委會未來將進一步加強對直營中心的政府監管服務。今後按程序申辦並對符合條件的直營中心,東疆管委會授權爲“中國(天津)自由貿易試驗區東疆進口商品直營中心”,有效期限爲兩年。
同時,東疆保稅港區管委會也將建立聯動機制,聯合直營中心所在地政府有關市場監管部門對其設立和經營活動實施監管,東疆管委會將保證產品源頭品質當地市場監管部門將重點負責安全監管。而根據屬地管轄原則,進口商品平臺公司須嚴格接受東疆海關、東疆檢驗檢疫、工商、稅務等監管部門的監督、檢查和管理。直營中心運營公司須嚴格接受所在地有關市場監管部門的監督、檢查和管理。
以進口食品和日消品爲主
在此次出臺的《實施方案》中,對直營中心經營要求也有了明確規範。如在經營商品類別方面,直營中心銷售的商品必須是進口商品,主要經營從東疆保稅港區、天津口岸進口的食品和一般日用消費品。直營中心銷售的進口商品價格應依託天津自貿試驗區的獨特功能,在當地保證商品保真、價格合理的優勢;在品質保證方面,在直營中心銷售的進口商品,必須具有進口商品報關單、衛生證書等相關真實材料,保證商品品質和可追溯性。在直營中心銷售的進口商品,要根據貨物種類、貨值等,採取大包裝及單品等方式,加貼中國檢驗認證(集團)有限公司製作的二維碼標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