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天津北方網訊:公共租賃住房是本市“十二五”期間重點發展的保障性住房形式,自2011年至今,市內六區和環城四區已推出39個項目,2.6萬戶中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進住改善了居住條件,已入住項目累計租金收繳率達97.5%。
按照住房城鄉建設部和我市公共租賃住房政策規定,承租家庭累計欠繳租金達6個月的,須退出公租房。本市公租房租賃合同也明確約定,承租人欠繳租金累計滿6個月經催告仍未繳納的,出租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並收回房屋。在實踐中,公租房項目經營管理單位追繳租金、騰退住房往往要通過法律途徑來實現,因此司法保障是公租房管理長效良性運行的關鍵環節。
近年來,在市高級人民法院、中級人民法院協調指導下,各公租房項目所在區人民法院統一公租房違約起訴立案受理標準、要件,並採用適用簡易程序和小額訴訟等便捷審理模式,提高辦理效率。對280戶欠繳租金的公租房承租家庭,通過劃扣住房公積金、銀行存款、租房保證金等途徑追繳租金137萬元。河北區、東麗區、西青區人民法院還分別對福橋裏、秋悅家園、朗庭園公租房項目欠繳租金、依政策應予騰退的3戶承租家庭作出騰退判決,並通過深入細緻的調解溝通,使這3戶家庭足額補繳租金、辦理了退出手續。司法支持有力維護了住房保障政策的權威性,同時也較好地發揮了警示作用,目前全市已有645戶公租房承租家庭因自身條件變化主動辦理公租房退出手續,保證了公共資源合理有效循環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