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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網12月1日電 應法蘭西共和國總統奧朗德和氣候變化巴黎大會主席法比尤斯邀請,
國家主席習近平11月30日在巴黎出席氣候變化巴黎大會開幕式並發表題為《攜手構建合作共贏、公平合理的氣候變化治理機制》的重要講話,強調各方要展現誠意、堅定信心、齊心協力,推動建立公平有效的全球應對氣候變化機制,實現更高水平全球可持續發展,構建合作共贏的國際關系。
約150個國家領導人出席氣候變化巴黎大會開幕活動。與會領導人表示,氣候變化問題是全人類面臨的共同挑戰,攸關人類未來,需要各方攜手應對。氣候變化巴黎大會為全球共同應對氣候變化提供了重要契機。巴黎大會要取得成功,就要確保大會達成全面、均衡、有力度、有約束力的協議。各國要加大對清潔能源、低碳經濟等領域的投資,制定有雄心的減排計劃,減緩氣候變化過程。
此次巴黎大會又稱《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第二十一次締約國大會暨《京都議定書》第十一次締約方會議。事實上,類似的會議於1995年起每年舉行一次。
【裡約會議】《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的開端
圖片來自新華客戶端
提到《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第二十一次締約國大會,就不得不先說一下裡約會議。這個
全名為裡約聯合國環境與發展大會的會議,也叫地球首腦會議,於1992年6月在巴西裡約熱內盧舉行。
這次會議取得了一系列重要成果,其中最重要的一項是通過了《氣候變化框架公約》。該公約是是世界上第一個應對全球氣候變暖的國際公約,也是國際社會在應對全球氣候變化問題上進行國際合作的一個基本框架。以後歷年召開的氣候變化大會談論的氣候問題,都是以這個公約為基礎的,而且該公約具有法律效力。
從1995年起,全球各國每年舉行一次締約方會議。
今年
2月13日,《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秘書處13日發表新聞公報指出,《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194個締約國經過7天的談判,在日內瓦就全球氣候變化協議正式談判文本成功達成一致,為巴黎大會上達成最後成果文件打下基礎。
【第一次締約方會議·德國柏林】通過工業化國家和發展中國家《共同履行公約的決定》
1995年3月底至4月初,《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第一次締約方會議在德國柏林舉行。會議決定成立一個工作小組,就減少全球溫室氣體排放量繼續進行談判,在兩年內草擬一項對締約方有約束力的保護氣候議定書。會議通過了工業化國家和發展中國家《共同履行公約的決定》,要求工業化國家和發展中國家“盡可能開展最廣泛的合作”,以減少全球溫室氣體排放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