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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來西亞吉隆坡國際機場運營商7日在當地多家報紙刊登一份另類的『失物招領』:為3架似乎被遺棄的波音747—200F型飛機尋找『機主』。
沒錢繼續運營?
機場運營商的告示寫給『難以尋覓』的機主:『如果您在本告示發布14天內還不來把你的飛機領走,根據馬來西亞相關法規,我們保留售賣、處理飛機的權利。』
機場運營商總經理紮伊諾·穆赫德·伊薩說,機場方面曾試圖聯系這幾架飛機最後一次降落時登記的機主。他同時表示,這些飛機都是『外國的』,不是馬來西亞的。
紮伊諾不願意透露飛機最後抵達空港時屬於哪家航空公司。
『我不知道他們(機主)為什麼不回復我們。這裡面可能有很多原因。有時可能是他們沒錢繼續運營飛機。』
若拒付停機費將被拍賣
除了試圖找到機主,機場方面還尋求向機主收取『停機費』等其他費用。
馬來西亞民航部門一名消息人士告訴《星洲日報》記者,根據1996年發布的馬來西亞民航管理條例,馬來西亞機場控股有限公司(MAHB)有權拍賣拒絕付停機費的『失主』飛機。
這名消息人士說:『如果一輛汽車停在公共停車場數月不交停車費,那麼停車場運營商有權拍賣這輛車以償還欠的停車費。飛機也一樣。』
他還說,把『失物招領』刊登在報紙上是合法程序的一部分。機場方面肯定知道這幾架被遺棄飛機屬於哪家航空運營商,但因為種種原因,聯系不上對方。
馬來西亞機場控股有限公司一名消息人士同樣表示,如若飛機停在飛機停機坪上一段時期卻無人認領,機場在報紙上刊登『失物招領』是標准程序。
《星報》報道,被遺棄三架飛機的注冊名稱分別是TF—ARM、TF—ARN和TF—ARH,兩架為客機、另一架為貨機。
紮伊諾介紹說,上世紀90年代,一架飛機在馬來西亞被遺棄,最終被拍賣,變成吉隆坡郊區一家餐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