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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省公安廳11日披露,2015年查處地下錢莊案件83宗,已破案件的涉案金額超過2000億元。記者采訪廣州、深圳等地公安經偵部門,勾勒出地下錢莊巨額資金的『流向圖』:有的地下錢莊涉嫌為貪官轉移贓款出境,上千萬元竟用於賭博;有的則虛擬進出口付款,為境內外的公司及個人提供跨境資金流動和非法的資金支付結算業務;有的則到處收購外幣再轉而銷售,當起了『二道販子』。
破案 『鍾氏』『吳氏』兩個錢莊被端
在廣州、深圳多家商業銀行開通145個賬戶組,接受各類資金442億元。過去4年裡,活躍在深圳的『鍾氏』『吳氏』兩個地下錢莊創下了近年來廣東破獲此類案件的涉案金額之最。
這是公安機關查處案件中涉案金額較大的典型。從破案的數據可以看出,地下錢莊違法犯罪活動呈現高發態勢。
廣東省公安廳經偵局局長黃守應說,去年,廣東公安機關破獲地下錢莊案件83起,是2014年破案數的7倍。警方行動中搗毀窩點79個,抓獲犯罪嫌疑人231名,是2014年的4倍;繳獲現金折合人民幣3715萬元,凍結可疑交易賬戶3000多個、凍結金額6.65億元,查扣金額是2014年的2.5倍;已破案件的涉案金額高達2072億元。
地下錢莊三種手法
第一種
是傳統的現金交易和跨境匯兌型。
在東莞市公安局偵破的周某波等人地下錢莊案中,犯罪嫌疑人通過到處『收購』當地外貿企業的外幣支票,再支付人民幣現金給客戶,非法買賣外匯折合人民幣7億元。
第二種
資金不出境,境內外資金池對敲完成交易。
惠州市公安局辦案民警介紹說,游某龍等犯罪嫌疑人在惠東縣成立商行並大量開立賬戶,其合作伙伴則在香港開立賬戶,客戶將人民幣打入境內的賬戶後,香港同行就按約定匯率從香港賬戶向客戶指定的境外銀行賬戶打入外幣。從2008年至今,交易客戶300多個,涉案金額20多億元人民幣。
第三種
虛構貿易背景實施騙匯或直接把人民幣轉出境外。
深圳市公安局經偵支隊一大隊民警錢警官介紹說,犯罪團伙通過在境內外設立空殼公司、虛構貿易背景等手段向銀行騙購外匯,然後對外付款,將資金轉移出境,該案涉案金額達346億元人民幣。
犯案貪官轉移千萬元用於賭博
黃守應說,地下錢莊經營者不問客戶身份、收付款來源,扮演了各類上游犯罪的『幫凶』角色,並成為一些經濟犯罪及網絡賭博、電信詐騙、涉毒涉恐等違法犯罪資金轉移出境的主要通道,特別是一些貪污腐敗分子通過離岸公司和地下錢莊將巨額資金轉移到境外,逃避打擊。
在廣東佛山市警方破獲的一起案件中,一腐敗官員竟轉移逾千萬元到澳門賭博揮霍。
參與辦案的佛山市公安局經偵支隊三大隊副大隊長張維告訴記者,在他們查辦何某璋、何某霜兩兄妹地下錢莊案中發現,該團伙的一客戶是中紀委發布的100名『紅通』人員中的李某波。
經警方核實,李某波時任江西省鄱陽縣財政局經濟建設股股長,伙同他人貪污國家涉農專項資金9400萬元後外逃,2015年5月被引渡回國。
佛山警方查明,自2010年10月份開始,李某波通過聯系何某璋,先後從大陸轉賬人民幣共計1281萬元至何某璋指定大陸銀行賬戶,然後在澳門按市場匯率收取港幣。
2009年中,在澳門做生意的何某璋在澳門賭場認識了前來賭博的李某波,由於李經常到澳門賭博,需要從大陸把人民幣轉至澳門換成港幣。李某波向何某璋提出兌換港幣的需求,經協商達成意向:李某波在大陸將人民幣轉賬到何某璋提供的大陸銀行賬戶,再由何某璋指使其妹何某霜將錢轉至珠海一地下錢莊指定的賬戶,地下錢莊收款後在澳門支付港幣給何某璋,最後由何某璋將港幣轉至李某波在澳門賭場的賬戶用於賭博。
按雙方約定,何某璋直接在應支付金額中扣下兌換額的千分之二或千分之三作為手續費,非法獲利共計3萬多元。
查案 公安機關重點盯住珠三角
警方查處的案件顯示,廣東地下錢莊主要分布在珠三角地區以及部分僑鄉,其成員大部分與港澳臺有聯系。據公安部門統計,在去年破獲的80多起案件中,32件發生在深圳,涉案金額佔全部的一半有餘。
針對這一特點,廣東省公安機關將珠三角等地列為重點地區,推進專項打擊,特別是盯住大案要案,去年一年偵破的案件中涉案金額超過1億元的超過20起,深圳市警方先後偵破了涉案120億元、442億元的重大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