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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政協和平區第十三屆委員會第四次會議以來,政協委員、政協各參加單位和專門委員會共提交提案180件,其中委員提案111件,聯名提案24件,專門委員會提案8件,黨派、團體提案37件,經審查立案163件,立案率爲90.6%。截至2015年12月31日,在區委、區政府的大力支持下,通過42個承辦單位的認真辦理,提案全部辦復完畢,答覆滿意率爲100%,其中已採納的79.6%,列入工作參考的14.7%,暫時難以解決的5.7%。這些意見建議,有的體現在和平區“十三五”規劃綱要和區委、區政府重大決策中,有的體現在相關部門具體工作中,爲推動和平區經濟發展,社會和諧,民生改善發揮了應有作用。
一年來,和平區政協提案委員會按照區政協常委會的要求,堅持圍繞中心,突出重點,注重創新,講求實效的工作原則,努力推動提案工作實現三個轉變。
一、提案徵集從重數量向重質量轉變
區政協把提高提案質量作爲提案工作的重中之重,加強了三個方面的工作。
一是以提高質量爲核心,確定徵集原則。區政協十三屆四次會議首次提出了“重質量不求數量”的徵集原則,着重強調要加強調研,言之有據,最大限度減少臨時動議形成的提案。2015年的提案比上年減少了62件,減少了25.6%,141件提案在大會前提交,比上年增加了21.2%。
二是以提高質量爲目的,加強引導搭建平臺。爲幫助委員科學選題,在確定《區政協十三屆四次會議提案徵集參考提綱》時,徵求了區委研究室、區政府研究室的意見,增強提案徵集工作的針對性。爲發揮高質量提案的示範作用,區政協選擇一些經過深入調研的、操作性強的、落實效果突出的提案,作爲優秀提案範例,印發給全體委員學習參考。爲幫助委員深入瞭解區情,邀請區政府領導通報全年重點工作和二十項民心工程;安排黨派主委、黨外副祕書長和委員代表178人次,列席區政協主席會和常委會;印發14期《委員知情》通報區委區政府的重要決策。爲加強調研工作,開展了“兩進兩知”活動,組織委員200人次深入19個社區聯絡站和8個界別聯繫點,與300多位社區羣衆、界別人士進行座談調研;提案委員會辦公室加強溝通協調,爲委員深入區屬單位開展調研提供幫助。爲提高集體提案質量,協商黨派、團體和專門委員會及時把調研報告、監督性視察報告和專題協商的內容轉化爲提案。在各方的共同努力下,由於更加註重了知情明政調查研究,2015年提案的整體質量有了明顯提升。
三是以提高質量爲標準,嚴把提案審查立案關。區政協圍繞提高審查質量和水平,對提案審查委員會全體成員進行了專題培訓。強化了提案審查委員會委員初審、組長複覈、主任複審的三級把關制度。全年有17件提案不予立案,不立案率比2014年增加了4.1%。不立案提案的處理方式進一步完善,或通過社情民意信息反映情況,或建議委員調研修改後再提交,或委託市政協委員在市政協提出,所有未立案的提案都進行了妥善處理。
二、提案辦理從重答覆向重落實轉變
提高提案辦理實效是提案工作的主要目標,區政協積極探索行之有效的方式,推動提案辦理工作,實現了三個層面的新變化。
一是抓住重要節點,推動提案整體落實。區長親自主持召開了提案辦理交辦會,承辦單位主要負責同志參加,明確提出了提案辦理工作要從重答覆向重落實轉變。區政府辦公室將提案辦理流程分爲五大類、八個子項,納入績效考評,在推動提案的整體落實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區政協常委會每季度聽取提案辦理情況彙報,加強了對各階段工作的指導推動。2015年的提案辦結率比2014年提升了3.5%。
二是加大督辦力度,推動重點提案落實。2015年確定了11件重點提案,其中2件由主席會議專題督辦,9件由副區長領辦、副主席促辦。重點提案的督辦力度進一步加大,成效更加顯著。如《關於實施舊樓區改造“回頭看”,進一步提升“民心工程”滿意度的建議》,承辦單位高度重視,對舊樓區改造後的整體情況進行摸底排查,完成441處下水道、420處樓道燈和406處對講門的改造和維修,並針對羣衆反映的維修難問題,做出了“兩保證一渠道”的工作承諾。落實《關於建立我區掌上移動服務平臺的建議》,“微和平”公衆號全面啓用,掌上和平APP也在安卓安智市場和蘋果網上商店上線。《關於規範和整頓拉薩道總醫院120救護車通道的建議》得到全面落實,在較大程度上解決了總醫院120救護車通道和總醫院門前交通擁堵的問題。
三是加強合作,多層次推動難點提案落實。區政協提案委員會發揮橋樑平臺作用,加強同區政府辦公室、區政協專門委員會以及委員中各類人才的協商合作,對難點提案的落實緊抓不放。如區政協提案委員會與區政府辦公室聯合召開四次現場辦公會,推動解決了濱西社區污水外溢的問題,170戶社區羣衆重新享受到乾淨衛生的生活環境。
三、提案督辦從重推動向重協商重服務轉變
協商和服務是推動提案落實的關鍵,區政協不斷創新工作方式,豐富工作內容,重點抓好三個方面的工作。
一是強化協商機制建設。區政府辦公室、區政協提案委員會堅持每季度進行溝通協商,推動階段性工作的開展。承辦單位通過召開座談會、協商會以及走訪面談等多種形式,與提案人、提案單位進行溝通協商,面商率達到100%。提案主要承辦單位與協辦單位之間的協商也得到進一步加強,有42件聯合承辦的提案,通過部門間的協商合作得到落實。
二是加強重要環節的協商。在安排部署全年提案工作時,注意加強與區政府辦公室的溝通協商。在提案初審後、正式立案前,徵求區政府辦公室和承辦單位的意見,加強了審查環節的協商。在篩選重點提案時,堅持在區政府區政協領導議政協商會上,同相關副區長直接協商,使重點提案更貼近政府工作。在提案辦理過程中,當提、辦雙方意見不統一時,以走訪、座談和協商會等多種方式開展協商,增進理解,形成共識。
三是發揮人才資源優勢爲協商服務。充分發揮委員中的專業人才的作用,直接爲提案辦理落實服務。如爲推動《關於將傅萊故居申請爲文物保護單位的建議》的落實,邀請區政協文史委員會的成員作爲申請人,蒐集整理相關歷史資料,提請承辦單位進行論證;邀請承辦單位參與小傅萊先生來津,尋訪其父親故居的接待工作,助推提案的落實。邀請委員代表、社區羣衆和新聞媒體參與提案的協商活動,發揮其監督推動作用。全年有87位委員代表和社區羣衆參與提案的各種協商、督辦以及視察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