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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歷新年將至,記者發現不少人通過分類信息網站等平臺出售2016年猴年央視春晚門票,售價高達88000元。中央電視臺表示,央視從未以任何方式、渠道銷售春晚門票。北京雄志律師事務所律師姜健稱,此舉屬於違法行為,嚴重者涉嫌構成詐騙罪。
昨天,記者在58同城網上看到,網友『王先生』發布信息稱,『(轉讓)16年央視春晚一號演播大廳現場票』,售價『88000元/張(多張)』。記者以買家身份致電『王先生』。對方稱,自己從11月起,在58同城網、趕集網上均發布了上述信息,『不久前,剛和一位溫州買主以88000元價格成交了第一單。現在手上票已不多,可以優惠些,以66000元出售。』
『王先生』說,『央視春晚門票不對外銷售。我有朋友在央視,所以有票源。』成交後,買家需預付3萬元押金和身份證復印件,交到央視進行實名審核,『對身份沒有特殊要求,只要沒有犯罪記錄就能過審。』如果違約,自己會退還押金和百分之十的違約金。『王先生』還說,『去年,春晚門票已賣到12萬元』。
記者搜索發現,淘寶網上亦有多人出售春晚門票。記者以買家身份致電諮詢。賣家表示,『現在票還沒出,只能預訂。直播圓桌坐席8萬元一張,正常坐席4萬元一張,位置隨機產生,具體數量要等幾天後出票纔知道。』該賣家還表示,票源不方便透露,但『門票很少,絕對保真』。
昨天下午,中央電視臺辦公室工作人員稱,『我們從未對外出售過春晚直播門票。』記者檢索發現,近幾年,每到此時,都有人高價出售春晚門票。針對此事,央視春晚劇組在2014年、2015年均發布過聲明稱,『發現有人在網上售賣春晚彩排、直播門票,央視從未以任何方式、渠道銷售春晚門票』。
>>律師觀點
北京雄志律師事務所律師姜健稱,我國治安管理處罰法規定,偽造、變造、倒賣車票、船票、航空客票、文藝演出票、體育比賽入場券或者其他有價票證、憑證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1000元以下罰款。
姜健稱,其中,情節較輕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500元以下罰款。如果以出售假票的手段,騙取較大數額錢財的,涉嫌構成詐騙罪,將依法受到刑事處罰。當事人可以向公安機關報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