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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去年12月,暫住在河東區的女青年洪某報警稱自己遭遇入室搶劫。公安河東分局民警經過近一個月的偵查,發現所謂的“劫案”是洪某自己導演的一出鬧劇。
“我女朋友遭遇入室搶劫,手機和現金都被搶走了。”去年12月13日晚,河東向陽樓派出所接到男青年吳某報警。民警隨即趕到吳某與女友洪某的暫住地。
洪某向民警描述,當天晚上8:30左右,她下樓倒完垃圾回到5樓,正準備開門時,樓上下來一名男子,從後面一把摟住她的脖子,威脅她將房門打開。進屋後,男子從她口袋中搶走iphone6 plus手機一部,還有放在錢包裏的1500元現金。
調查中警方瞭解到,洪某與男友租住的房子系朋友李先生的。當時,前房主將同一套房子分別賣給李先生和另一人。由於李先生搶先將房子租給吳某和洪某居住,另一位購房人對此耿耿於懷。那麼,這次的入室搶劫會不會是另一位購房人所爲呢?警方輾轉找到這位購房人,結果發現對方對此並不知情。
此後,警方在案發地6樓樓道內提取到一枚生物檢材,經DNA比對發現該檢材來自一名有4次入室盜竊前科人員。民警又順着這條線索查詢,然而經過兩天的調查,發現該人員沒有作案時間。
民警轉變思路從洪某丟失的手機查起,得知今年1月9日,洪某的手機被人解鎖打開,位置顯示在南開區某數碼城附近。民警立即找到收手機的商家,商家表示,賣手機的是兩名30歲左右的女子,其中一名女子當場輸入密碼,並稱手機沒問題。當警方將20張照片拿給商家辨認時,商家一眼便認出,其中一名賣手機的女子正是洪某。
警方對洪某進行傳喚。面對確鑿的證據,洪某痛哭流涕,說自己有一張銀行卡連同本金和滯納金欠了銀行6000餘元,案發前她收到了銀行的催款通知,因囊中羞澀無法還清欠款,所以才自導自演了遭入室搶劫的鬧劇。目前,洪某涉嫌謊報警情,被警方依法治安拘留10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