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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今年3月底之前,公安機關將在全市範圍內組織開展“兩清理一排查”(即危爆物品、寄遞物流清理整頓和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專項行動。其中煙花爆竹管理是節日安全的一項重要內容。今年,全市公安治安管理部門針對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採取了哪些措施?施行情況又如何呢?記者到公安治安管理總隊進行了採訪。
本市公安治安管理部門全面加強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嚴厲打擊非法生產、儲存、運輸、銷售煙花爆竹違法犯罪行爲,近段時間已查處涉及煙花爆竹案件49起,治安處罰53人,收繳各類煙花爆竹1.4萬餘箱、禮花彈200餘枚。
自2014年12月新的《天津市煙花爆竹安全管理辦法》施行以來,本市公安機關將煙花爆竹安全管理作爲維護公共安全的一項重要工作來抓,成立了煙花爆竹專項治理行動領導小組,明確各單位職責、任務,持續不斷地開展治理工作。
春節期間燃放煙花爆竹的具體時間爲農曆臘月廿三至正月初五和正月十五的每日6時至22時,其中除夕當晚可以延長至次日2時。外環線以內,禁止燃放區域外的區域,除春節期間和經批准的重大節日慶典允許燃放煙花爆竹外,其他時間均禁止燃放。
在燃放煙花爆竹時段,公安治安管理部門將組織警力加大對集中燃放點、人員密集區、易燃易爆單位、高層建築、施工工地等重點部位、場所及周邊的動態巡邏執法力度,嚴肅查處在禁放時間、地點燃放煙花爆竹,特別是個人燃放禮花彈等違法違規行爲。不聽勸阻拒不改正的市民將被處以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發現違規燃放的行爲,任何個人都有權制止並向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公安機關舉報。
7類區域禁止任何時間燃放煙花爆竹
1.車站、碼頭、機場、醫院、學校、商場、旅館、集貿市場、文化娛樂等人員密集場所。
2.建築物的房頂、樓道、陽臺、窗口、室內及建築工地。
3.屬於重點消防單位的高層建(構)築物及其周邊60米範圍內,其他10層以上或高於24米以上的建(構)築物及其周邊30米範圍內。
4.道路、橋樑、地道、涵洞、隧道、輸變電設施、高壓線、煤氣站、燃氣管線、燃氣調壓站及其他燃氣設施、加油站、木材堆、柴草垛、生產儲存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工廠、倉庫(貨場)及其周圍100米的範圍內。
5.山林、苗圃和綠化草坪內。
6.羣衆集體活動場所及比賽進行中的體育場館。
7.市和區縣人民政府確定和公佈的其他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區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