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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2月1日,公安西青分局預審支隊的辦公室內洋溢着溫馨感人的氣氛。專程從中北鎮趕來的劉先生緊緊握着民警王徵的手不願鬆開,“真是太感謝民警同志了,我做夢都沒想到全部的錢都能追回來!”原來,就在去年5月份,劉先生經營的裝飾公司的財務人員,被不法分子詐騙了25.6萬元的公司款項。而就在劉先生報警的當天,民警快速反應,凍結了已經打到對方賬戶中的25.6萬元。在經過長達半年多的走訪排查、抓捕審訊嫌疑人、調查取證等工作後,民警最終迫使犯罪嫌疑人如實交代了自己的罪行,並查明瞭贓款的來源和去向,追回了劉先生的全部25.6萬元經濟損失。
29歲的盧女士是西青中北鎮某裝飾工程有限公司的財務負責人,經常與同事在該公司QQ羣裏交流業務。“在嗎?我是劉總。”2015年5月29日上午,這條信息從該公司QQ羣對話框中彈出。盧女士一看頭像和名字,確認說話人是公司的劉總,遂急忙應答。“劉總”在QQ上要求盧女士立即從公司賬戶向河南、杭州兩張銀行卡轉賬25.6萬元。接“劉總”的指令後,盧女士不敢怠慢,立刻通過網銀轉賬,款項很快匯出。之後,盧女士向劉總覈實手續時,劉總表示其並沒有安排這筆轉賬,推測是他人盜用了QQ號,並在網上實施詐騙。
民警介紹,犯罪嫌疑人利用木馬病毒入侵、竊取員工或下屬電腦中的信息,再篡改頭像和暱稱冒充成受害人的“領導”或是“老闆”的身份,誘騙受害人通過網銀轉賬。目前這類QQ詐騙案件高發多見,犯罪嫌疑人正是利用了受害人“敬畏”且不會懷疑“領導”或是“老闆”所提出的要求的心理,一步步地實施詐騙行爲,作案成本低,成功率往往較高。爲此,警方在此提醒上班一族,尤其是財務人員,在網上交流日常業務時要謹慎提防,避免信息泄露。同時,不要輕易相信QQ、電子郵件或微信等網上聯繫方式,接到轉賬匯款的通知後要打電話或當面問清,不要僅憑QQ、電子郵件或微信發來的信息就照辦,以防被騙。(通訊員陸欣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