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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今日從最高檢獲悉,日前,福建省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對廈門市人民政府原黨組成員、副市長李棟樑(正廳級)決定逮捕。案件偵查工作正在進行中。
2月2日,福建省紀委通報,李棟樑因嚴重違紀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通報說,日前,經中共福建省委批准,福建省紀委對李棟樑嚴重違紀問題進行立案審查。經查,李棟樑嚴重違反政治紀律,對抗組織審查,參加迷信活動;嚴重違反組織紀律,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幹部選拔任用中爲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不按規定如實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嚴重違反廉潔紀律,利用職權爲他人謀取利益,親屬收受對方財物,默許親屬利用本人職務上的影響謀取私利,收受禮金、購物卡,違規從事營利活動;嚴重違反生活紀律,與他人發生不正當性關係。其中,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爲他人謀取利益,收受財物問題涉嫌犯罪。李棟樑身爲黨員領導幹部,理想信念喪失,嚴重違反黨的紀律,且黨的十八大後仍不收斂、不收手,性質惡劣、情節嚴重。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省紀委常委會議審議並報省委批准,決定給予李棟樑開除黨籍處分;將由省監察廳報請省政府批准,給予其行政開除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其涉嫌犯罪問題及其他線索已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