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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京津冀協同發展上升爲國家戰略以來,製造業轉移與承接、環境保護和基礎設施建設等方面是施政焦點,也爲文化產業發展提供了難得機遇。”全國人大代表、天津產權交易中心主任孔曉豔建議,通過完善稅收支持政策促進三地文化產業協調發展。
孔曉豔建議,從國家層面針對京津冀協同發展區域文化產業實施差別財稅政策,進行稅制改革試點,形成政策高地,吸引社會資金參與。
一是加大流轉稅優惠、增加扣除環節和項目。對種子期、起步階段文化產業項目和企業給予更多實惠;對文化產業的技術研究、技術開發、成果轉化階段和中試產品,給予增值稅優惠政策;針對中小文化企業,在增值稅及營業稅方面,增加一些扣除環節及項目;對科技含量高的文化產業實施免徵進口關稅,在不違背WTO規則基礎上提高文化產品出口退稅率;儘快將文化產業納入“營改增”試點範圍,切實減輕文化產業的稅收負擔。二是降低研發稅費支出、支持文化創新發展。適當降低文化高新技術企業認定門檻,提高文化企業研發經費方面的加計扣除比例;將稅收優惠政策向產業鏈上游轉移,允許文化產業企業用前期研發投入抵減未來一段時期的應稅收入;對文化企業購進的機器設備、科研儀器等,應允許其縮短折舊年限等;加大文化企業在創意研發期間無形資產投入的評估比重,將其納入企業生產成本予以相應抵扣等。三是依法調整規範文化產業稅收支持政策。對現行繁雜、零散的稅收優惠政策進行規範整理,以法律形式明確對科技進步的稅收支持政策,實現促進文化產業稅收支持政策的系統性和規範性;加強政府職能部門的主體責任,明確政策執行主體,加強政策執行力度,加強監管。四是落實稅收分成政策,促進京津冀文化資源要素合理流動,實現優勢互補、共贏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