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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天,司機劉先生駕車行駛到北京立水橋附近時,路邊躥出一名男子將車逼停。但在得知劉先生的車上有『攝像頭』以後,這名男子悻悻離開,轉而攔截路上的其他車輛。這一切都被劉先生的行車記錄儀拍下,『沒想到自己真還遇到碰瓷兒的,得虧手裡有證據』。隨後,劉先生報警。來廣營派出所表示會加強巡查。
上班遇上『碰瓷兒』
4月7日早上,劉先生像往常一樣開車上班,『大概是5點50分,我順著立湯路自北向南行駛,快到立水橋地鐵站時,路邊突然出來一個人攔我車把我逼停,指著我說「小子你別走了」』。
劉先生停下車緩過神兒來想到這個人可能就是傳說中『碰瓷兒的』,『我指了指我車上的行車記錄儀告訴他,我這兒有攝像頭,你這敲詐得不了手』。
記者從劉先生的行車記錄儀拍攝的視頻中看到,截車男子五十歲上下,身著米黃色上衣。他在距離劉先生車幾十米開外的地方就招手示意,車靠近後他直接走到車前邊走邊用手指著車內,劉先生鳴笛他也絲毫沒有躲讓之意。劉先生見此情形無奈停車,隨後那名男子一邊敲打車頭左前方邊與劉先生『交涉』。
在聽聞劉先生說車上有『攝像頭』以後,那名男子不再囂張,讓開路繞著車走了。劉先生從後視鏡中看到那個男子又在用同樣伎倆攔截別的車輛,於是他報了警。
路遇『碰瓷兒』要報警
事後,朝陽區來廣營派出所民警表示,會在巡邏時加強對這一地區的監管,如發現類似情況及時制止。
110報警服務臺工作人員提示,遇到疑似『碰瓷兒』的情況,不要私下解決,『很多司機沒有行車記錄儀,很難說清到底怎麼回事兒。第一時間通知交警到現場處理,認定是『碰瓷兒』情況的移交給公安民警處理』。此外,如果市民有行車記錄儀拍攝到了當時情況,並能夠確定是『碰瓷兒』,可直接報警。
『碰瓷兒』者或被追刑責
對於『碰瓷兒』的行為,如果其『要求』的賠償金額不大,情節較輕。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九條:盜竊、詐騙、哄搶、搶奪、敲詐勒索或者故意損毀公私財物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一千元以下罰款。
但如果情節嚴重、達到犯罪數額標准但尚未危害到公共安全,可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以及第二百七十四條『敲詐勒索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規定,追究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