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偏僻的老房子中為何會傳出不同嬰兒啼哭聲?接到群眾舉報後,浙江省溫州市蒼南縣警方由此偵破一起特大跨省拐賣兒童案。經查實,被拐賣兒童均為剛出生不久的嬰兒,人數高達27名。日前,溫州市人民檢察院以涉嫌拐賣兒童罪,對此案26名被告人提起公訴。此案被告人中,有一名曾在溫州一家三級甲等醫院工作的女醫生。
舉報
老房子傳嬰兒哭聲引出拐賣案
2015年3月29日,蒼南縣公安局接到群眾報案,稱蒼南縣靈溪鎮雙益小區旁的一老房子內經常傳出不同嬰兒的哭聲,而房主年齡偏大,不像嬰兒父母,懷疑其中有蹊蹺。
接警後,蒼南警方立即著手偵查,對該房子進行多日守候,發現房內人員存在拐賣兒童的嫌疑。去年4月4日下午,警方終於在房內抓獲正在進行拐賣兒童交易的章某、朱某等9人,並解救出1名男嬰。
調查
販嬰團伙分工明確形成產業鏈
審訊發現,犯罪嫌疑人章某此前有多起販賣兒童的行為。2013年7月左右,章某通過他人介紹,在青田火車站附近花6萬元買了1名男嬰,同年11月20日以8.6萬元賣給下家。在拐賣嬰兒的過程中,章某還帶上了女友朱某和他的兒子。
去年3月,章某帶著兒子和朱某在石家莊花5萬元買了1個出生纔1個多月的男嬰。將男嬰帶回蒼南後,章某分別付給朱某2000元、兒子1500元『工資』。章某等人拐賣的嬰兒『成交價』最低1萬元,最高9.8萬元。
據調查,該販賣嬰兒團伙各個嫌疑人之間分工明確,形成了環節齊全的『產業鏈』,35名犯罪嫌疑人分別扮演著『介紹人』『撫養人』『運送人』『收買人』等角色。
被拐嬰兒被層層加價轉手倒賣
此案中大部分嬰兒經跨省多次轉手買賣,層層加價,主要涉及雲南、浙江、福建、河北等地。經雲南籍女子和某之手的多名嬰兒,轉賣和加價尤為突出。2014年6月,和某在雲南怒江蘭坪縣花1萬元買了1名男嬰,後以3.8萬元賣給下家梨某,而梨某以6.6萬元賣給肖某,肖某加價至7.5萬元又轉賣給章某和朱某,最後朱某以8.3萬元賣給他人。
這些涉案人員之間不少『沾親帶故』,其中有『情侶檔』『父子檔』『夫妻檔』,甚至還有一家五口『齊上陣』。該拐賣兒童團伙的『利益鏈』中,處於『介紹』『撫養』『運送』等環節的人員均獲得『報酬』,介紹人獲取介紹費,撫養人、運送人則獲相應工資。
來源
退休女醫生:嬰兒都是父母不要的
據多名被告人供述,一些嬰兒都是在出生後遭遺棄。對此,檢察機關認為,這僅是被告人單方辯解,對嬰兒來源偵查部門還要做進一步調查,如果還有漏罪行為,則要進一步追責。
在溫州市檢察院依法審查查明的事實中,溫州退休婦產科女醫生李某涉及的被拐賣兒童有4名。
2013年上半年,李某聯系章某,約定販賣1名男嬰給章某。之後,章某聯系周某、范某共同出資5萬元,在溫州市區『水景苑』小區李某住處購買這名男嬰。該男嬰被章某、周某、范某帶回蒼南後,經周某聯系賣家進行轉賣。此後,李某又將三名嬰兒賣給人販子,並收取十餘萬元。
對於被指控的拐賣兒童事實,李某百般辯解:經她手的嬰兒都是孩子父母不要的,對方要求她幫忙介紹收養人,她並未從中謀取利益。
說法
涉案醫生行為已構成拐賣兒童罪
對此,公訴機關認為,根據我國刑法規定,拐賣兒童是指以出賣為目的,有拐騙、綁架、收買、販賣、接送、中轉等行為,只要實施其中一種行為即構成拐賣兒童罪。
公訴機關稱,李某多次販賣的嬰兒均是聯系章某等人購買,她主觀明知章某等人系拐賣兒童的人販子還多次販賣,她的行為已構成拐賣兒童罪。
此次被提起公訴的有26人,其餘9人另案處理。這26人分別來自溫州蒼南、溫州市區以及福建、雲南等地,其中年齡最大的79歲,最小的27歲。
截至目前,此案中被拐賣的27名嬰兒中有15人獲救,其中解救後寄養在收買人處的有10名,寄養在福利院的有5名。根據相關法律,檢察機關已經建議將寄養在收買人處的嬰兒均送福利機構安置。
目前,此項工作正在協調處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