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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當初離婚時,我倆說好是假離婚,目的只是爲了鑽政策的空子買一套房子,沒想到卻中了前夫的計……”昨日,市民餘女士撥打渤海早報新聞熱線27500000求助,希望能追回前夫“帶走”的財產。天津擊水律師事務所副主任婚姻法務部部長張向龍律師表示,所謂假離婚只是民間說法,一般而言只要雙方履行了法定的離婚手續或是經過法院判決解除了婚姻關係,就成立了法律上說的離婚,並無真假之說。
餘女士告訴記者,她和丈夫結婚7年了,兩人擁有三套房產均登記在丈夫名下。日前,餘女士計劃賣出一套較小的戶型,再重新購買一套新的商品房。賣房成功後,餘女士立刻與丈夫辦理離婚手續,準備以單身的身份前往本市某樓盤購房,以便於享受相關政策優惠。令餘女士沒有想到的是,丈夫離婚後立刻“變臉”,不僅不再陪餘女士前去購房,還告訴她離婚協議已經生效,請她儘快搬家。按照離婚協議約定,房產、存款均歸丈夫所有,餘女士自願“淨身出戶”。
我的“假離婚”怎麼才能撤銷呢?面對餘女士的求助,天津擊水律師事務所張向龍律師表示,假離婚只是民間說法,一旦雙方履行了法定的離婚手續或是經過法院判決解除了婚姻關係,這場離婚就是真的。一旦離了婚,企圖“以假亂真”的當事人就往往面臨着情感和法律的雙重風險,雙方已經沒有婚姻的束縛,很難保證維持對婚姻的忠誠度。假如一方存心違反當初要復婚的定約,那另一方也不能強求,只剩追悔。
從以往案例分析,假離婚的夫婦往往爲了各種目的,只是籠統地約定無財產爭議,或者簡單地一分爲二,往往與雙方真實心願不符,存在不平等之處,就會引發日後的糾紛。而對於權利受侵的一方,若沒有完整充分的證據,法院一般會認定協議有效,聰明反被聰明誤,後悔莫及。一些企圖利用假離婚逃避債務、隱匿財產或是逃避強制執行的,倘若被識破了就可能會面臨法律制裁,嚴重的將被追究刑事責任。張向龍律師提醒,市民切勿爲鑽政策漏洞做“賠了夫人又折兵”的傻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