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滿意的“好醫院”評選條件 1.整體發展態勢好。嚴格執行黨的衛生工作路線方針政策,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組織領導堅強有力,兩個文明齊抓共管,醫療科研齊頭並進,人才隊伍建設合理,綜治工作規範有序。 2.民主管理制度全。各項工作有章可循,制度落實有力,能夠堅持“三重一大”議事規則和程序。領導班子團結協作,作風民主,勤政廉政,以身作則,羣衆威信高,幹羣關係融洽和諧,職工合法權益得到保障,職工滿意度高,無職工集體上訪行爲。 3.服務社會形象佳。服從衛生行政部門監管,認真履行政府指令性任務,在重大、突發事件衛生應急和醫療救治、對口支援、衛生惠民等社會公益行活動中發揮積極作用。公立醫院績效考覈排名靠前。近兩年無違法亂紀行爲,無違反財經紀律和物價政策行爲,無負面批評報道。 4.醫療服務質量優。嚴格執行衛生法律法規和診療護理規範,加強醫院管理,強化內涵建設,合理控制醫療費用,落實改善醫療服務行動計劃措施實,醫療服務質量和安全持續改進。
5.患者滿意程度高。醫療流程方便快捷,實行預約診療服務,推進分級診療試點工作,方便患者就醫。積極創建無陪伴示範醫院和無陪伴病區,開展優質護理服務示範工程。患者滿意度調查排名靠前,無重大醫療事故。 6.院容整潔院風正。醫療環境24小時保潔,服務設施完好,服務標識醒目,就醫環境整潔溫馨。醫療廢物處理規範、污水處理達標,節能降耗成績顯著,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好,無安全隱患。職工言談舉止文明,文體活動豐富多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