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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記者從市民政局獲悉,自5月1日起,本市再次調整基本生活必需品價格上漲與困難羣衆生活補助聯動機制農村困難羣衆補助標準,即農村重點優撫對象、低保戶、低收入家庭和農村特困供養人員補助標準,按城市標準的90%確定。據悉,本市城市保障對象補助標準在制訂價補聯動機制時已確定,這幾年農村保障對象的補助標準,對比城市標準的比例逐漸提高,使城鄉差距不斷縮小。
天津市2008年建立動態“價補聯動機制”,最初納入補助對象的是城市低保戶、特困戶和低收入人羣,2011年擴大保障範圍,新增重點優撫對象、農村困難羣衆、領取失業保險金人員和城市低收入羣衆。以“城鎮低收入居民基本生活費用價格指數”爲聯動依據,月度同比累計漲幅達到或超過2%時,發放補助;價格漲幅低於2%的月份,停發補助。此次調整後,本市農村困難羣衆補助標準最少爲每人每月27元(基本生活必需品價格月累計漲幅在2%至4%區間),最多爲每人每月95元(基本生活必需品價格月累計漲幅在12%至14%區間)。
本市的價補聯動機制,在價格漲幅2%至14%之間設6個檔次補助,城市補助標準最低檔每人每月補助30元,在此基礎之上,每個檔次補助增加15元,當基本生活必需品價格漲幅達到12%-14%時,補助標準達到每人每月105元。價補聯動機制有效地保障了困難羣衆的生活,基本實現了低收入羣衆生活水平不因生活必需品價格上漲而降低的政策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