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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從市發改委獲悉,本市決定自5月1日起,調整基本生活必需品價格上漲與困難羣衆生活補助聯動機制農村困難羣衆補助標準,即農村重點優撫對象、低保戶、低收入救助家庭(原特困救助家庭)、低收入戶和農村特困供養人員(農村五保供養對象)補助標準,按城市標準的76.6%確定,具體標準按照四捨五入的原則取捨,保留到元。
調整之後,如基本生活必需品價格月累計漲幅達到2%-4%時,農村補助標準將達到23元/月·人,比此前增加2元。月累計漲幅12%-14%時,農村補助標準將達到80元/月·人,比此前增加8元。補助標準仍分爲6個檔次。本市去年5月1日起調整基本生活必需品價格上漲與困難羣衆生活補助聯動機制農村困難羣衆補助標準至68.8%,今年5月1日又將該標準提升至7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