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網消息:兩名外地人假冒記者敲詐他人,近日被寧河縣法院依法判刑。
李某、張某是河北省唐山市豐潤區人。今年3月,李某、張某攜帶採訪設備來到天津寧河縣嶽龍鎮進行採訪,對該鎮農民馮某等三人分別開辦的三家非法經營的小冶煉廠進行拍照、錄像,完事後找到馮某等三人,以要將其違法經營情況曝光爲由向其索要錢財,馮某等三人害怕曝光,只好花錢消災。李某、張某收取了馮某等三人現金30000元。時隔4天后,李某因涉嫌敲詐勒索被公安機關刑事拘留,後來張某主動到公安機關投案自首。案發後,二人敲詐勒索的贓款被追繳。近日,寧河縣法院經審理認爲,被告人李某、張某以非法佔有爲目的,勒索他人財物,其行爲均已構成敲詐勒索罪,鑑於二被告人認罪態度好且積極退還贓款,張某主動投案自首,故依法分別判處二被告人有期徒刑3年緩刑4年和有期徒刑2年緩刑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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