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4日,加拿大聯邦移民部針對廈門遠華特大走私案首犯賴昌星的質疑書,向聯邦上訴法庭提交了一份立場書,駁斥了賴昌星在質疑書中所列舉的種種理由。加聯邦上訴法庭將用大約一個月的時間就是否受理賴昌星的上訴做出決定。法律專家指出,這意味着加拿大聯邦上訴法庭接受賴昌星上訴的可能性很小。4年前,賴昌星率領妻 兒畏罪潛逃到加拿大,並向加移民部提出了所謂的“難民”申請,結果被駁回。賴轉而向加拿大聯邦法院申請複議,沒想到再遭駁回。在兩次碰壁之後,賴昌星仍不死心,於日前委託律師向加拿大聯邦上訴法庭提交了一份質疑書。
賴昌星在加“揮金如土”警方抓捕時已豪賭19天
在1999年畏罪逃到加拿大後,賴昌星就在當地過上了“揮金如土”的生活。關於這一點,加拿大刑法改革國際中心高級研究員、曾爲賴昌星案當過專家證人的楊誠博士指出,從加拿大當地媒體的報道來看,賴昌星目前的生活很奢侈。“2000年11月,當加拿大皇家騎警去抓他的時候,他已在加拿大東部尼加拉小鎮一個賭場中連續豪賭了19天”。
被軟禁後學英語水平很臭
2002年6月,在加拿大移民部駁回賴昌星的首次“難民”資格申請後,加警方隨即逮捕了賴氏夫婦。但他們在交納保釋金後很快被釋放,此後一直處於被軟禁狀態。在此期間,賴昌星的日子仍然過得很舒服。據悉,儘管他的不少銀行賬戶被凍結,打官司也花錢如流水,但他仍能源源不斷地收到從加拿大以外寄來的錢。另外,由於在被軟禁期間不能賭博,賴昌星在打官司之餘還給自己找了點事做。據說,賴昌星前段時間已開始學習英文,還正兒八經地請了名家庭教師,只是他如今的英文水平仍然很臭。不久前,美國著名的《時代》雜誌就在一篇文章中諷刺他說,“HELLO,似乎是賴昌星唯一學會的英文單詞”。
剛上庭時竟然連睡3天
賴昌星“賴”在加拿大,看中的是其繁雜的司法程序,他認爲自己能出得起大價錢聘請加拿大最好的律師,然後利用該國繁雜的司法程序拖延時間,從而逃脫法律的制裁。因此,賴昌星剛開始並沒把打官司當回事。據楊誠博士回憶,有一次開庭時,賴昌星竟然睡着了。他說,“當時,我感到非常驚訝,我和他的律師已經辯論了3天,律師急得像熱鍋上的螞蟻,來回走動,但賴昌星卻幾乎睡了3天覺”。不過,在加拿大聯邦法院駁回他的上訴後,賴昌星現在已不太可能放心睡大覺了。事實上,在2月3日舉行的記者招待會上,賴昌星顯得一臉的沉重和木然。
加拿大人煩他浪費納稅人錢
有人曾以爲,賴遲遲未被遣返,是加拿大拖延時間。情況並非如此。賴昌星之所以能“賴”到現在,主要是加拿大司法程序非常繁雜。作爲加拿大歷史上最冗長、最複雜的“難民資格申請”案,賴昌星一案在加拿大國內引起了廣泛關注。在加聯邦法院2月3日駁回賴昌星的上訴後,加拿大各大媒體都對此做了詳盡報道。不過,加拿大媒體主要是對此案花費了本國納稅人大把大把的錢表示不滿。據估算,加拿大方面光爲賴昌星一案舉行聽證會就花費了至少1000萬加元,這還不包括此案的調查費用。加拿大人其實早就對賴昌星感到厭煩,將其視爲“最不受歡迎的人”,只不過是賴昌星利用了加拿大的法律特點,死皮賴臉地待了下來。
加拿大華人更希望賴能儘快被遣送回國。當地華人說,賴昌星是在中國犯了嚴重罪行的經濟罪犯,應該在中國受到懲罰,而不應在加拿大浪費納稅人的錢。加拿大中文電臺時事評論員指出,賴昌星在加拿大有房、有車、有保姆,還不時光顧賭場,他必須有個交代。
結案:最早今年3月
目前,中國和加拿大之間沒有簽署引渡協議,因此,賴昌星迴國的方式只可能是被遣送。如果加拿大聯邦上訴法庭拒絕受理賴昌星的上訴,那麼,賴昌星能否很快被遣返回國呢?對此,法律專家指出,如果賴昌星的上訴請求不被受理的話,他仍然可以向加拿大最高法院上訴。但最高法院受理此案的可能性會更小。加拿大聯邦法院此次的判決很可能將是最終結果,而這場曠日持久的賴昌星"難民資格申請"案最早可望在今年3月結束。
遣送:最早今年9月
然而,根據加拿大的司法程序,賴昌星還可以向加移民部提出遣送風險評估申請,而移民部做出這一評估大約需要6個月的時間。因此,賴昌星被遣送回國估計最早要到今年9月。
實施:3大障礙
上述推測只是樂觀估計。在賴昌星被遣送回國的道路上,仍存在障礙。
-向高院上訴首先就是法律程序上的。
如加聯邦上訴法庭受理賴昌星的上訴,那麼這一案件可能會拖到明年2、3月份。如果賴昌星仍敗訴的話,他很可能向加拿大最高法院提出上訴,一旦最高法院受理此案並做出推翻原判的裁決,那麼此案將被打回加拿大移民部難民法庭重審。所有法律程序得重來一遍。但他翻案的可能性很小。
-其次,即便加拿大移民部做出遣返賴昌星的決定,賴昌星也不一定能很快被遣送回國。根據加拿大法律,賴昌星可以在30天的時間內找到一個願意接受他的"第三國"。如果找不到"第三國",加拿大可能會將賴昌星遣返回我國香港,因爲他在逃往加拿大時,持的是香港特別行政區居民的護照。鑑於香港特區政府已查明賴昌星的香港居民身份是通過不正當手段獲取的,可能會把賴昌星遣送回內地。
-出逃第三個問題就是賴昌星可能會逃出加拿大。賴昌星也許會逃到某個護照比較好搞的國家。不過,在加拿大移民部門監控下,賴昌星很難有逃脫機會。
事件回放:加方兩次駁回"難民"申請
1999年,賴昌星舉家逃到加拿大。2000年11月,加拿大移民部門以非法移民罪將賴氏夫婦拘捕。2001年7月,有關賴昌星"難民資格申請"案舉行第一次聽證會。2002年6月,加拿大移民部下屬的難民法庭駁回了賴昌星的"難民"申請。兩個月後,賴昌星向加拿大聯邦法院提出複議請求。2003年7月,加聯邦法院正式受理此案,並於今年2月3日駁回了其上訴,但同時允許賴昌星在兩週內提出質疑,即再次進行上訴。
2月17日,賴昌星向加聯邦上訴法庭提交質疑書。一週後,加移民部也向加聯邦上訴法庭遞交一份立場書,指出賴昌星在質疑書中並沒提出什麼新的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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