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要
(1)實施強制拆遷前應辦理證據保全
(2)在全市推行拆遷補償款“一票結”做法
(3)分戶拆遷評估公示7日
(4)拆遷前要簽訂補償安置協議
(5)公有住宅房屋按建築面積確定
(6)違章建築和超過批准期限的臨時建築不予補償
(7)提前搬遷應予獎勵
(8)拆遷雙方達不成補償安置協議可申請裁決
(9)專家委員會監督指導估價行爲
權利義務明列 拆遷心裏有譜
北方網消息:按照天津市房屋拆遷政策,拆遷人有3項權利、4項義務;被拆遷人有5項權利、3項義務,請市民監督執行。
拆遷人的主要權利:一是拆遷人取得房屋拆遷許可證後,可以對房屋拆遷許可證確定的拆遷範圍實施拆遷;二是拆遷補償安置協議訂立後,被拆遷人、房屋承租人未在協議約定的搬遷期限內完成搬遷,拆遷人可以依法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訴。訴訟期間,拆遷人提供貨幣補償、產權調換房屋或者週轉用房的,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先予執行;三是拆遷人與被拆遷人、房屋承租人在房屋拆遷公告公佈的搬遷期限內達不成補償安置協議時,拆遷人可以申請裁決。
拆遷人的主要義務:一是拆遷人應當按照《天津市城市房屋拆遷管理規定》,對被拆遷人給予補償安置;二是房屋拆遷公告發布後,拆遷人應當做好拆遷政策的宣傳、解釋工作;三是拆遷補償安置完成後,拆遷人應當將拆遷房屋的所有權證書和土地使用權證書收回,移送房屋管理部門和土地管理部門註銷;四是實施強制拆遷前,拆遷人應當就被拆遷房屋的有關事項,向公證機關辦理證據保全。
被拆遷人的主要權利:一是被拆遷人按照《天津市城市房屋拆遷管理規定》,要求拆遷人給予補償安置;二是被拆遷人有權參加房屋拆遷評估機構的選擇;三是被拆遷人對評估結果有異議,可以向原評估機構申請復估,還可以向天津市房地產價格評估專家委員會申請技術鑑定;四是被拆遷人與拆遷人在房屋拆遷公告公佈的搬遷期限內達不成補償安置協議時,被拆遷人可以申請裁決;五是拆遷人未按照房屋拆遷補償安置協議補償安置的,被拆遷人可以依法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訴。
被拆遷人的主要義務:一是被拆遷人應當在房屋拆遷公告公佈的搬遷期限內完成搬遷;二是被拆遷人按照規定與拆遷人簽訂房屋拆遷補償安置協議;三是被拆遷人或房屋承租人使用週轉用房的,應當按時騰退週轉用房。
拆遷公示 讓你沒說的
北方網消息:被拆遷房屋所在地的區、縣房屋拆遷管理部門在房屋拆遷許可證頒發之日起5日內,將拆遷人、拆遷範圍、拆遷方式、拆遷期限、搬遷期限、過渡期限等事項,以房屋拆遷公告的形式予以公佈。拆遷範圍由區、縣房屋拆遷管理部門按照國有土地使用權批准文件批准的用地範圍確定。
爲增加拆遷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度,提高工作效率,房屋拆遷管理建立了六項工作制度,分別是:拆遷公示制度、信訪服務制度、投訴舉報制度、監督檢查制度、拆遷誠信制度、“一站式”服務制度,服務廣大拆遷羣衆。
拆遷項目一經批准,房屋拆遷單位應在拆遷現場設置拆遷公示欄,公示《房屋拆遷公告》、《房屋拆遷許可證》、《房屋拆遷資格證書》、《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資格證書》、房屋拆遷補償安置方案和辦理拆遷手續指南等內容;同時,要組織有關部門在拆遷現場設信訪接待站,宣傳《天津市城市房屋拆遷管理規定》及相關政策,提供政策諮詢和服務;拆遷現場還應設置投訴舉報箱,公開投訴電話,及時答覆和處理拆遷羣衆來信來訪、投訴舉報問題;市房屋拆遷管理辦公室對全市房屋拆遷活動要定期開展檢查,對拆遷片隨時進行抽查,區、縣房屋拆遷管理部門邀請法制、信訪、監察等部門對拆遷單位實行項目全程監督和檢查;爲了發揮市場機制規範拆遷行爲的作用,市、區縣房屋拆遷管理辦公室爲拆遷單位建立信譽檔案,記錄良好行爲和不良行爲;要在全市推行房屋拆遷貨幣補償安置款“一票結”的做法,提高辦事效率。
評估異議可申請技術鑑定
北方網消息:爲了貫徹建設部《城市房屋拆遷估價指導意見》,體現公開、公正、公平的原則,房屋拆遷評估機構的選擇要按照發布通知、估價申請、成立評議組、審查評議、投票確定、現場公示6個程序進行。
6個程序爲:房屋拆遷項目確定以後,由拆遷單位在市房管局拆遷管理信息網上發佈信息,將拆遷項目、範圍、面積、戶數、聯繫方式和報名時限等內容進行發佈;拆遷評估機構根據自身評估資質所能承擔的業務範圍提出評估申請;拆遷單位組織成立選擇評估機構的評議小組。小組成員由拆遷當事人5至7人組成,其中被拆遷居民代表應超過50%,由當地居民委員會負責推薦熱愛公益事業、辦事公正、有一定文化知識的被拆遷居民參加,並在拆遷現場進行公佈;評議小組選出後,拆遷單位要召集評議小組的代表聽取評估機構情況介紹,投票選定評估機構;選定的評估機構要在拆遷現場進行公示;爲了增加房屋拆遷評估的透明度,促使房屋拆遷評估機構規範運作,評估機構應將分戶拆遷評估的初步結果在拆遷現場向被拆遷當事人公示7日。
被拆遷當事人對分戶評估報告有疑問的,自接到分戶評估結果後,2日內可以向拆遷單位提出意見,拆遷單位可以組織評估機構就評估依據、原則、程序、方法,參數選取和評估結果產生的過程做出解釋。
被拆遷當事人對評估結果有異議,可以向原拆遷評估機構申請復估,並書面告知拆遷單位。拆遷評估機構應當自收到書面復估申請之日起5日內完成復估,重新出具評估報告,同時將復估結果書面告知拆遷單位。
被拆遷當事人如果對復估結果仍有異議的,可在5日內向天津市房地產價格評估專家委員會申請技術鑑定。估價專家委員會辦公室受理鑑定申請,辦公地點設在天津市河西區圍堤道55號(聯繫電話:28220478)。
被拆遷人提出鑑定申請時,應填寫鑑定申請書,並提交申請人身份證明,房地產估價報告或分戶報告,申請人認爲房地產估價報告不符合有關規範或者房地產估價人員不當執業行爲的書面證據材料。對符合條件的鑑定申請,估價專家委員會辦公室受理,向鑑定申請人送達房地產估價鑑定申請受理通知單。估價專家委員會在收到申請之日起10日內,對申請鑑定評估報告的評估依據、評估技術路線、評估方法選用、參數選取、評估結果確定方式等評估技術問題出具書面鑑定意見,並作爲房屋拆遷補償的依據。
如何補償自己能算
北方網消息:按照天津市房屋拆遷政策,拆遷住宅房屋貨幣補償金額的計算公式:住宅房屋貨幣補償金額=房地產市場評估單價×房屋建築面積+安置補貼金額。安置補貼金額由區、縣人民政府根據被拆遷房屋的區位、類型、用途等因素確定。
拆遷非住宅房屋實行貨幣補償的,貨幣補償金額應當根據被拆遷房屋的房地產市場評估價格確定。
拆遷前要簽訂拆遷補償安置協議,主要包括被拆遷房屋的建築面積、補償安置方式、貨幣補償金額等基本情況、搬遷期限、臨時過渡方式和過渡期限、違約責任、爭議解決的方式和當事人需要約定的其它事項。
建築面積如何確定
北方網消息:按照天津市房屋拆遷政策,被拆遷房屋的建築面積,公有住宅房屋按照《房屋租賃合同》載明的計租面積換算成的建築面積確定;公有非住宅房屋按照《房屋所有權證》載明的建築面積確定;私有房屋按照《房屋所有權證》載明的建築面積確定。
拆遷住宅樓房建築面積的確定,根據《天津市城市房屋拆遷管理規定》,被拆遷房屋是私有住宅的,房屋建築面積以《房屋所有權證》載明的建築面積爲準;被拆遷房屋是公有住宅的,在同一拆遷片或其他地區,樓房結構、房型相同,有按房改政策購買公有住房並領取《房屋所有權證》可以參照的,應以購買公有住房的《房屋所有權證》載明的建築面積爲準;沒有購買公有住房的,按照房屋經營管理部門掌管的建築面積,換算出建築面積係數,用《房屋租賃合同》載明的計租面積乘以係數求出公有住宅房屋的建築面積;單元式住宅樓房計算公式爲:建築面積=計租面積×係數+陽臺建築面積。單元式住宅樓房首層帶院沒有陽臺的,可按二樓陽臺的投影面積計算建築面積。原設計爲封閉式陽臺的,按其外圍水平投影面積計算建築面積;設計爲挑陽臺的,按其外圍水平投影面積的一半計算建築面積。
被拆遷人承租人分獲補償
北方網消息:按照天津市房屋拆遷政策,拆遷執行政府規定租金標準的公有住宅租賃房屋,實行貨幣補償的,拆遷人按照被拆遷房屋的房地產市場評估價格的10%給予被拆遷人補償,按照被拆遷房屋的房地產市場評估價格的90%加安置補貼金額給予房屋承租人補償。
拆遷執行政府規定租金標準的公有非住宅租賃房屋,實行貨幣補償的,拆遷人按照被拆遷房屋的房地產市場評估價格的20%給予被拆遷人補償,按照被拆遷房屋的房地產市場評估價格的80%給予房屋承租人補償。
拆遷非公有租賃房屋的,被拆遷人與房屋承租人對解除租賃關係達不成協議的,拆遷人應當對被拆遷人實行房屋產權調換。產權調換的房屋由原房屋承租人繼續承租,被拆遷人應當與原房屋承租人重新訂立房屋租賃合同。
拆除違章建築和超過批准期限的臨時建築,不予補償;拆除未超過批准期限的臨時建築,給予適當的補償,但批准時明確不予補償的除外。
臨時安置補助費按月支付
北方網消息:被拆遷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因拆遷住宅房屋搬遷的,拆遷人應當支付一次性搬遷補助費。被拆遷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拆遷補償安置協議約定的搬遷期限內搬遷的,拆遷人還可以按照提前的日期給予提前搬遷獎勵費。被拆遷人或者房屋承租人自行安排住處臨時過渡的,拆遷人應當按月支付臨時安置補助費。
行政裁決主持公道
北方網消息:拆遷人與被拆遷人或者拆遷人、被拆遷人與房屋承租人在房屋拆遷公告公佈的搬遷期限內達不成拆遷補償安置協議的,經當事人申請,由被拆遷房屋所在地的區、縣房屋拆遷管理部門裁決。
房屋拆遷裁決書應包括:申請人與被申請人的基本情況;爭議的主要事實和理由;裁決的依據和理由;根據行政裁決申請需要裁決的補償方式、補償金額、安置用房面積和安置地點、搬遷期限、搬遷過渡方式和過渡期限等;告知當事人行政複議、行政訴訟的權利及申請複議期限、起訴期限等。
當事人對裁決不服,可在裁決書送達之日起3個月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房地產估價有準星
北方網消息:爲進一步規範房地產估價行爲,維護被拆遷人的合法權益,減少各種干擾和隨意性,天津市房地產價格評估專家委員會日前正式成立並運行工作。
該專家委員會委員由房地產、金融、法律、房地產估價行業管理部門專家以及房地產估價機構的資深房地產估價師組成。專家委員會負責研究房地產估價行業現狀及發展趨勢,向政府主管部門提出房地產估價發展規劃、房地產估價技術規範及制訂政策法規的建議;監督、指導房地產估價業務活動,對重大房地產估價項目進行專業援助及指導;接受政府主管部門、司法機關及仲裁組織、房地產估價機構以及其他房地產估價當事人委託,受理對拆遷、抵押、交易、司法訴訟案件等涉及的估價結果鑑定申請,對申請鑑定的估價報告的估價依據、估價技術路線、估價方法選用、參數選取、估價結果確定方式等估價技術問題出具書面鑑定意見。並對房地產估價業務活動進行監督指導。
各區拆遷辦投訴電話
和平區拆遷辦:23121294;河東區拆遷辦:24211951;河西區拆遷辦:23259436;河北區拆遷辦:26358917;南開區拆遷辦:27388257;紅橋區拆遷辦:86516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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