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任中共上饒地委書記的王興豹與妻子文獻蘭涉嫌受賄罪及鉅額財產來源不明罪一案,15日在南昌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審理。
王興豹系原江西省人民政府發展研究中心主任。據檢察機關指控,王興豹在1994年到1999年擔任上饒地委書記期間,直接收受或與其妻文獻蘭、其子王雲鵬共同收受他人賄賂,先後達62次共計158萬餘元。
檢察機關在偵查過程中,扣押、凍結王興豹夫婦現金、存單及貴重物品共計417萬餘元,其中尚有202萬元不能說明合法來源,經查證也無合法來源的根據。
檢察機關在法庭提起公訴時認爲,王興豹、文獻蘭的行爲已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構成了受賄罪、鉅額財產來源不明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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